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依法对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
(大朝乡卫生院)监督结果的公示
昭卫公字〔2018〕23号
按照区级卫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我局卫生监督员刘建益、崔玉梅根据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目录依法对广元市昭化区大朝乡卫生院的医疗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内容予以公开:
1、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辖区卫生安全;
2、加强对预防接种室的管理,消毒产品须注明启封日期;疫苗的购进、储存、使用环节须按相关规范使用;
3、抢救室内制氧机内蒸馏水在长期不用的情况下须每周至少更换两次;
4、治疗室内应规范各项管理操作流程,酒精、棉签等物品应注明启封日期,压脉带浸泡桶应张贴更换日期,做到定期更换,压脉带应消毒后(晾干后)使用独立的分装袋进行包装储存;
5、加强对紫外线灯的管理,定期(每周)对紫外线灯进行擦拭,每半年对紫外线灯进行强度监测;
6、规范设置医院的急救车,加强对急救车的管理,包括药品的放置,使用记录,药品清单等工作;
7、加强对医疗文书的规范书写,对处方、门诊日志以及病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书写,不得缺项漏项。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