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食药工商所,机关各相关部门:
2018年7月12日18时30分,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内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燃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管理极其混乱;有关部门监管不严,地方政府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不牢。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彭清华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做好善后工作;查明原因,严肃追责;要举一反三,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批示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坚决防范我区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办《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昭安办〔2018〕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监管实际,制订了《广元市昭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和本行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8年7月26日
广元市昭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一、检查对象
危险化学品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和职责范围内依法采购使用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如:食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
二、阶段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24日至7月31日):局机关将传达学习有关会议、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制定本行业工作方案,各基层所和机关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基层所和机关相关部门要督促监管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隐患清单, 逐一落实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各基层所和机关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办理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典型企业,并根据检查情况,统计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四)提升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第三阶段工作情况,由区安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各基层所和机关相关部门全面督促企业开展隐患大整改,配合安办督查工作,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全部销号。对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和资料收集。
三、职责分工
(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 具体负责辖区内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白酒生产企业、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和餐饮服务业使用的制糖使用亚硫酸、二氧化硫、磷酸、五氧化二磷等作为糖类的清净剂,在硫漂工艺使用硫磺;使用液氨作为冷冻剂,亚硝酸盐作为防腐剂;酒类制造过程中产生乙醇等;冷冻涉及液氨等;烹饪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酒精、煤气等易造成中毒、腐蚀、爆炸及粉尘爆炸、火灾等安全隐患,及时做好安全防治工作。
(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 具体负责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经营的氧气、乙醇等医用品造成的火灾及爆炸等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治工作。
(三)市场监管股 具体负责规范市场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等行业领域的经营行为,做好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 严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等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应取得而未取得相关前置许可的,一律不予注册登记,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执法大队 具体负责处理各股室在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一经查证,严肃处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六)各食药工商所 具体配合局机关各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
四、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等。
(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制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等。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在单位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今年来政府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考核合格,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等。
(五)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六)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过程管理情况。内外部安全距离、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防爆、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装置自动化控制和自动连锁、各种检测与报警装置安装运行、重大危险源管理、紧急切断(紧急停车、独立仪表)等功能配备、特殊作业管理、变更管理、承包商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和使用管理情况等。
(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制定汛期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落实防汛度汛工作措施,开展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严格执行每天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建立健全雨情、灾情预警预报信息传递体系,落实极端天气下停产撤人等防汛措施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机关各部门和各食药工商所要深刻汲取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抓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
(二)迅速行动。机关各部门和各食药工商所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精心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采取检查表检查、专家检查、购买服务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充分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风险”的成果,确保大检查全覆盖,无遗漏。
(三)信息报送。机关各部门和各食药工商所要按照大检查阶段安排和职责分工,每月底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小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明细表》,各阶段结束后2日内报送本阶段工作情况,第四阶段工作情况可以与大检查工作总结合并上报(第四季度工作及大检查总结最迟于2018年12月30日前上报),并及时反馈工作动态。报送的资料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月度工作情况小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