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专项补助地方食品药品
监管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所、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广财社〔2018〕18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我局特制定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监管资金表
2.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3.2018年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实施方案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8年7月13日
附件1
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监管资金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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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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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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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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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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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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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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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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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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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为继续完善食品药品基层能力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机构执法装备、办公设备、快检设备的标准化建设,开展基层所急需的基础设施改造,保障其实现基础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一线监管执法的履职能力,提升行政监管效能。
二、项目实施单位
1.牵头股室:办公室(财务室 )
2.协办股室:相关所、股室(队)
三、项目内容和资金分配
(一)具体内容
1.全面开展已建成的基层所监管执法装备、快检设备等设施设备的查漏补缺,结合基层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及各基层所实际所需,增添充实一线执法设施设备。
2.完成元坝所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备执法装备、快检设备等。
(二)资金分配
食品药品能力建设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所建设及执法人员能力培训。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办公室(财务室)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使用和绩效考评工作。
(二)纪检监察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督。
附件3
2018年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工作,加快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的普及进程,增强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意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公众饮食品药品安全,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一)牵头股室:办公室
(二)协办股室:基层所、综合应急股、食品餐饮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股、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
三、项目内容和资金分配
(一)开展 “安全用药月”宣传、“食品安全周”科普宣传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户外宣传活动专栏展板、印制食品药品宣传画册及宣传单等。
(二)通过送法制和食品药品知识“进企业、社区、学校”活动,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张贴永久性食品药品安全标语,悬挂宣传标语。
(三)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有针对性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宣传,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执行时间
2018年12月底完成。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办公室(财务)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二)纪检监察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