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广元市理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听证会,对《理顺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听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听证。
为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川发改价格〔2018〕278号),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规定和具体要求,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稳妥疏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涨对下游居民用户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四川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广元实际,市发展改革委拟定了《方案》。
本次听证会设经过公告确定的27名听证会参加人,实际到会24人(其中消费者11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2名,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代表9名),3人请假并提交了委托发言材料。本次听证会确定旁听人员7名,采访媒体2家。听证会特邀了市纪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纪检组相关同志作为此次听证会的监督人员。
会上,听证参加人员对《方案》中所涉及的有关具体问题进行提问、质疑,并发表了意见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衡志伟,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母映柏,市发展改革委相关科室负责人等6名听证人对听证参加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认真梳理听证会上所提意见建议,并结合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作进一步完善后报经市政府审议后出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