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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5 09:17: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关于印发《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拣银岩街道林业站、区森林公安局、局相关股室:

现将《局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6月11日

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实施方案


按照市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据《市区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林业自然保护区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特制定本整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提升人民群众生态保护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整改原则

(一)压实责任,一岗双责。各乡镇林业站、机关各股室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复杂性,在本地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主动认领、主动担责、主动整改。各乡镇林业站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对本系统工作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敢抓敢管,真整改、实整改、见实效。

(二)问题导向,分类处理。对反馈意见涉林的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再次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坚持实事求是,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限时整改,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反馈问题及整改过程中涉及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格责任追究。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具有共性特征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以林业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小水电、旅游开发和地方群众信访举报涉及生态问题整改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系统发力。同时,立足长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保护区监管长效机制。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坚持把督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等工作结合起来,

三、整改目标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林意见,坚持解决自然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生态建设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全区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生态质量持续改善。

四、整改措施

按照《市区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分工安排,主动认领涉及林业部门的整改任务,制定《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详见附件),明确牵头督办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一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全区林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融入林业生态建设的全过程和各工作领域,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二是全面压紧压实生态建设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体系。

(二)推进生态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林业自然保护区监管能力,妥善处置生态保护地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加强监管,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严格执行进入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相关规定。进一步梳理林业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完善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依法整改林业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采矿、探矿、水电、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确保林业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

(三)全面推进水生态修复。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强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建设。

(四)持续开展绿化全川昭化行动。深入推进大规模绿化全川广元行动昭化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实施天然林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生态修复等工程,构建森林、江河、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提升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全面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林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站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保护区昭化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然保护区昭化管理处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坚决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切实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分管领导、自然保护区及各乡镇林业站主要负责同志为相关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局主要领导挂牌督促指导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倒排整改工期和整改时限,落实专人负责日常调度、整改销号及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绝不姑息、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同时,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自觉性、主动性不够,一些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存在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导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省整改任务第十项)

牵头督办局领导:王振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提高林业干部队伍生态文明建设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环境保护理论学习教育。

整改措施: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环境保护学习培训。(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领导:何志辉。责任人:周清泉)

二、川东北5个市中,广元、巴中等2个市2016年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省整改任务第五十五项)。

牵头督办局领导:王振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整改措施:配合区环保局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1)在城区绿化建设中做好围栏遮蔽、裸体覆盖工作。(2)对城区绿化带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管理所,责任领导:刘舜。责任人:朱光华)

三、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昭化)共2个(省整改任务第六十五项)。

1.西成客专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修筑广元剑门关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塔基

牵头督办局领导:王振江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1)办理进入保护区修筑设施林业行政许可并完成销号工作。(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整改措施:(1)依法查处。(2)办理进入保护区修筑设施林业行政许可。(牵头督办整改责任单位:昭化区森林公安局、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昭化管理处、大朝乡林业站。责任领导:刘舜、陈守义。责任人:唐开军、蒲国学、秦伟)

2.大寨水库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

牵头督办局领导:王振江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1)办理进入保护区修筑设施林业行政许可并完成销号工作。(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整改措施:(1)依法查处。(2)办理进入保护区修筑设施林业行政许可(牵头督办整改责任单位:昭化区森林公安局、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昭化管理处、大朝乡林业站。责任领导:刘舜、陈守义。责任人:唐开军、蒲国学、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