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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关于印发开展贫困林区集中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5 09:48: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关于印发开展贫困林区集中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拣银岩街道办事处林业站,清水木材检查站,区森林公安局,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开展贫困林区集中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6月13日

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开展贫困林区集中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机关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和我局法制扶贫年度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在辖区贫困林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代号“守护绿川2号行动”)专项行动,为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保障贫困林区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立足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一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和七届二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站在守住生态红线、实现绿化全川、推进绿色发展的战略高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涉林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建设美丽、开放、活力、畅达、幸福昭化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了集中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王振江任组长,区森林公安局局长陈守义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森林公安局,由胡光涛政委任办公室主任,各贫困林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确保专项行动组织到位、行动到位、宣传到位。

三、行动阶段

专项打击行动从2018年3月1日起至8月31日结束,为期6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

贫困林区乡镇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打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集中打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细化行动方案,并于3月25日前将专项打击行动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局“守护绿川2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摸底排查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通过走访调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对本辖区贫困林区内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等进行全面清理摸排,发现梳理案件线索。

第三阶段:集中打击阶段(4月1日至8月15日)

对走访调查、重点区域域、场所摸排、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展开全力查处和破,严厉打击、起诉、判决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8月至12月)

起诉、判决一批违法犯罪案件。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经验,进一步完善打击涉林案件长效机制,对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子表彰和奖励。

四、打击重点

此次行动,根据昭化区森林资源和违法行为特点的实际,集中部署、分头行动各有侧重地确定行动打击重点。

1.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林地、未依法归还林地违法行为。

2.非法猎捕、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3.滥砍滥伐、非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林木采伐未依法更新的违法犯罪行为。

4.林区放火、失火等违法犯罪行为。

5.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等地进行生产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贫困林区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站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报告,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地区实际际细化方案。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打击合力。通过梳理排查,群众举报等方式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提高案件发现能力。

(二)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职,扎实开展。做好行动保密工作,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

(三)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有偿举报和正能量宣传报道,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高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四)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每个阶段结束要上报进展情况,每月25日上报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行动中,重特大案件、重大紧急舆情事件要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