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确保我乡农村道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现将《朝阳乡农村道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朝阳乡农村道路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践行交通安全,深入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确保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消除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区公安交警大队工作部署,决定在全乡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强化专项整治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涉及的点多、面广、线长、量大,全乡在工作中要把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集中行动、全面整治”的工作原则。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陶 霄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 刘海宁 乡政府副乡长、交管办主任
成 员: 石 敏 乡党政办负责人
刘 飞 乡综治办负责人
冯 槟 乡农业站负责人
吴泽平 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王 博 乡林业站站长
侯 红 乡交管员
吴大玉 凤阳村村主任
王振江 群峰村村主任
居太高 柏杨村村主任
刘炳勇 五马村村主任
王德强 南马村村主任
刘丰文 灯杆村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出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由刘海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一政策,协调整治行动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乡上从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将专项整治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参与乡党委、政府开展整治两轮、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取缔无牌车辆、打击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纪行为。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细化全乡整治方案。抽出专人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村、社干部具体整治任务,明确责任。辖区交管员、农机站等单位要服从当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同开展整治。
(二)建立健全两轮、三轮摩托车管理制度,全面清理造册登记。并报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无牌照的两轮、三轮摩托车,必须到区交警大队按相关法规规定办理手续,核发牌照。 无驾驶证人员必须到区交警大队 ,办理驾驶证件。
(三)两轮、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证牌齐全,参加保险。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必须戴头盔,且不超过核定人数;严禁两轮、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
(四)残疾人驾车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严禁残疾人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
(五)严禁两轮、三轮摩托车、出租车、自用车在乡场镇规划区占道停放、违者依法处理。
(六)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和超员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行动,保证整治效果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4月20日)。乡政府召开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发布通告,集中时间宣传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乡级各部门、各村分别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4月20日至5月4日)。乡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机动车调查摸底表格到各村,各村负责登记排查,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漏登、一个不重复”的原则,对本辖区内两轮、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汇总上报,确保情况明、数据准、底数清。
第三阶段:自查整治(5月4日至6月30日)。由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促无牌照、证机动车车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自行整改。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6月1日至6月30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选择突破口集中行动,对阻碍执法的典型案件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在集中整治行动时要通知有关部门片区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违法行为要交由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阶段: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7月1日7月30日)。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将整治工作资料立挡归、乡交管办对整个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报乡安委会办公室,抄送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区运管所、区交管办、区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