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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5 10:10:57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根据昭财发〔20183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根据区财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结合实际,制定我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出现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二、清理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范围:2017年至2018年5月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补助等共25项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管理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清理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违规收卡借卡等问题。

2.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

3.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5.违反有关资金管理、公开公示等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镇纪委:负责督促任务落实,对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问责;对财政、审计和有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处理,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二)农经站、农技站:负责组织协调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一卡通”问题负责清理,及时发现问题,填好相关表册,督促限期整改,及时移送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三)财政所:负责召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审核汇总全镇自查工作情况,及时向镇党委、镇纪委、区财政局报送自查汇总报告、统计报表及典型案例;组织全镇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填好相关表册,写好自查报告,督促限期整改,及时移送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四)民政所:负责组织协调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惠民惠农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优抚等民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清理,及时发现问题,填好相关表册,督促限期整改,及时移送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五)林业站:负责组织协调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组织退耕还林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清理,及时发现问题,填好相关表册,写好自查报告,督促限期整改,及时移送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六)卫计办:负责组织协调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计划生育奖扶资金,计划生育特殊奖扶资金进行清理,及时发现问题,填好相关表册,督促限期整改,及时移送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七)劳动保障所:负责组织协调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资金进行清理,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填好相关表册,及时移送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八)村建所:负责组织协调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含贫困户建房资金)“一卡通”问题负责清理,及时发现问题,填好相关表册,督促限期整改,及时移送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九)各村委会:各村四职干部、社长负责每户清理登记各自的“一卡通”及其他信用社卡共有几张,并联系相关部门核查各农户惠农资金情况,并填好相关表册。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7月20日)。各村、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应当逐户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到人情况,各村、要采取“逐户采集、当面核实”的方式,摸清每户群众“一卡通”“办了多少”“卡在哪里”“谁在用卡”、补贴资金“有哪些”“是多少”“在哪里”,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财政所)组织各部门、村进行审核、汇总。各村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并按要求认真填报表格。

(二)审核汇总阶段(7月19日至7月20日)。各村、各部门应当于7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问题统计表及典型案例报镇政府。财政所负责审核、汇总自查工作情况,并于7月25日前将自查汇总报告、统计报表报区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问题全面反映,治理落实到位。

(二)注重协调配合。财政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系统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实效。各村、各部门要加强与财政所的协调配合,按照职能职责,协同开展工作。

(三)依法严肃处理。要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

(四)建立长效机制。财政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专项治理反映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固化有效措施,坚决推动制度执行,防止利用“一卡通”侵占惠民惠农资金等问题再次发生。建立检查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兑现落实。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