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土坯房建新拆旧收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我乡2015-2018年土坯房建新拆旧收尾工作,确保不留遗留问题,根据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土坯房建新拆旧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昭府办发〔2018〕2号)要求以及5月15日全区脱贫摘帽夏季战役“建新拆旧、产业发展”现场推进及表彰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拆旧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按照2018年农村危旧土坯房建设“2018年6月30日前,未开工建设和未完成土坯房拆除的农户将不再享受相应建房补助(奖励)资金”的时间节点,各村、各社要切实增强时间紧迫感,因户制定措施,强力推进,不漏一户。对未建新户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通过“建、改、保、拆”或“打亲情牌”等多方式、多渠道动员其予以拆除;对建新未拆旧户,要宣传好“一户一宅”法律法规和建新拆旧政策规定,动员其加快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含生产用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房建设补助(奖励)政策规定,对未拆旧户坚决不能兑现建房补助(奖励)资金。
二、加快审批手续办理,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对拆旧建新户、改造户以及退宅复耕、保留宅基地等可享受农房建设相关补助(奖励)资金的建设行为都必须进行审批,按照昭府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6月30日后办理的审批手续将不再纳入补助(奖励)范围;对已审批但未开工的建房户,督促其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6月30日前都开工建设。按照《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农房建设补助(奖励)政策规定,对未经审批的建设和6月30日前,未开工建设农房和未完成拆除危旧土坯房的农户,将一律不能享受农房建设补助(奖励)资金。
三、加强补助政策宣传,确保政策精准到人。各村、社要及时组织召开社长和群众会议,采取多方式多渠道的宣传途径,重点要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建新、未拆旧户、常年无人在家户、非农业户和改造户、已审批但未动工户,以及其他符合建房相关补助(奖励)政策人群的宣传,达到政策宣传不漏一户,人人知晓政策。
四、加快房屋验收申报,严格执行补助政策。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2015年度土坯房改造新建资金补助方案>的通知》(昭委办〔2015〕96号)以及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土坯房建新拆旧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昭府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验收程序必须按照农户自主申请、村初验、乡复验、区抽验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和补助标准必须按照建新拆旧户和改造户补助(奖励)资金兑现实行分类分项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保留宅基地户和退宅复耕户实行拆除全部旧房并恢复成耕地,直接补助(奖励)2万元的标准进行。各村社要督促建新拆旧户和改造户加快“六改六建一塑造”的功能完善,督促保留宅基地户和退宅复耕户加快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含生产用房)并复耕,及时引导农户申报验收和及时开展村级验收和申报工作。
五、重视档案资料收集,确保经得起检验。要认真收集整个建新拆旧过程中的档案资料,实现该收集的一项不缺,该整理的一项不漏,特别是宣传、审批、建设监管、验收及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资料,确保所收集的资料,能够真实反映出工作痕迹,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各级部门的检验。
六、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廉洁务实推进工作。建新拆旧工作属于安居扶贫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也是当前脱贫攻坚中任务最重、资金额度最大的项目,目前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新老问题交织,不可掉以轻心,坚决防止演变成遗留问题。各村务必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原则,不碰底线,不越红线,确保建新拆旧工作按时、按质、高效、廉洁推进。
广元市昭化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