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开发〔2017〕10号)、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脱贫领发〔2017〕25号)及区脱贫办《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昭脱贫指办〔2018〕1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顶住关键要害、聚焦突出问题,逗硬碰真整治扶贫领域突出作风问题,全面系统清楚作风问题形成根源,以永远在路上的见人,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聚焦镇、村两级责任主体,集中力量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查找并且是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在专项治理基础上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确保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镇纪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坚持以上率下与加强指导相结合。镇纪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全镇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镇、村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坚持集中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
三、治理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四个意识”方面
1.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统揽和指导脱贫攻坚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对脱贫攻坚“头等大事”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坚持做到念兹在兹、唯此为大,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甘当“二传手”,工作浮在表面,仅仅满足于“层层转发”“安排部署”,甚至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3.对脱贫攻坚艰巨性、长期性、特别是深度贫困村的脱贫攻坚认识不到位,存在惯性思维,用常规手段抓脱贫攻坚工作。
4.对到2020年全面完成现行标准下的脱贫攻坚任务的紧迫感、责任感不强,存在做表面文章、走过场的现象,没有真正紧起来、动起来。
5.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行动不坚决,以打造亮点代替整体精准扶贫面上工作。
牵头领导:杨崤峻
配合领导:吴金鍾 侯 贤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扶贫办、各村支部、村委会
(二)政策落实方面
6.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到位,系统性推进、规范性落实、整体性提升不够,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7.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扎实,对脱贫攻坚基本要求、基本标准落实不够,工作粗线条、划大字、不深入。
8.用常规工作代替精准扶贫工作,用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将本地本部门想推动的项目“搭车”到脱贫攻坚中。
9.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制定笼统,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落实落地不够。
10.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成效不明显。
11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创造性开展工作不主动,把矛盾和问题简单上交。
15.各村和各部门间沟通衔接不够、各自为政,协作不力、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数据不匹配,脱贫攻坚合力不强。
牵头领导:赵 毅 赖万彪
配合领导:侯 贤
责任单位:镇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三)责任落实方面
13.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各村、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工作脱离实际、不深入不扎实,以上率下示范到位不够。
14.不愿担当担责,“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级拍板,习惯层层往上报,问题往上交。
15.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习惯简单将责任下移,试图让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免责单”。
16.讲成绩、吐苦水多,查问题、追责任少,工作失误讲客观影响多,找主观原因少,落实组织处理措施避重就轻。
17.行业部门指导不到位,一些部门指导工作停留于遥控指挥、报表统计、书面汇报等,没有下深水、入实地进行认真研究指导。
牵头领导:杨崤峻 侯 贤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镇脱贫办、各村支部、村委会
(四)精准识别方面
18.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回头看”工作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没有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19.以信息化建设助推脱贫攻坚成效不明显,脱贫攻坚数据录入、标注、修改不及时、不准确,数据分析挖掘不深入、不充分,数据共享应用不主动、不到位。
20.数据资料随意调整变化,数据逻辑不严谨,行业部门信息系统与脱贫攻坚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
牵头领导:赵 毅 赖万彪
责任单位:镇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五)精准帮扶方面
21.帮扶规划、帮扶项目精准度不高,帮扶工作存在“大水漫灌”现象,到村到户“精准滴灌”不够。
22.脱贫攻坚项目储备不充分,基础工作不扎实,项目库不健全。
23.扶贫产业发展论证不充分,项目实施难落地,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效果不明显。
24.简单以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代替精准扶贫工作。
25.稳定脱贫增收的长效机制不健全,“造血”功能不足,不注重扶贫成果持续巩固。
26.宣传教育不到位,帮扶工作“大包大揽”,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存在“等、靠、要”思想。
27.垒大户、堆盆景、造典型,搞形象工程、马路工程、政绩工程。
28.帮扶部门(单位)选派干部不力,发挥部门(单位)优势不够,帮扶需求、规划、项目、资金对接不准。
29.贫困户帮扶措施制定不细致,存在贫困户致贫原因与帮扶措施不对应,甚至“牛头不对马嘴”。
30.“回头看”流于口头、纸上,存在已脱贫户有返贫风险。
责任领导:杨崤峻 吴金鍾
责任单位:镇“六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
(六)干部能力素质方面
31.帮扶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扎实,能力素质不过硬,政策掌握不透,“挂名走读”问题未杜绝。
32.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掌握政策不清、能力不强、作风不硬、主体责任发挥不够。
33.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习惯搞行政命令,不注重听取群众意见,不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评议形式化。
34.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用发挥不充分,村组干部参与脱贫攻坚不深入。
35.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
36.干部工作不到位,平时工作拖着走,一道检查验收时搞表面式、应付式、突击式补课。
牵头领导:吴金鍾 侯 贤
责任部门:镇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七)资金项目使用监管方面
37.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力,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38.对扶贫资金科学分配、合理安排,真正用在刀刃上研究不够,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39.不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该公示的不公示、该公开的不公开,社会不知晓,群众不满意。
40.扶贫项目启动实施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低。
41.项目实施过程、建设质量缺少群众监督。
42.产业扶贫项目重发展、轻管理。
牵头领导:官开波 侯 贤 赖万彪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农经站、镇扶贫办,各村支部、村委会。
(八)督查调研方面
43.督查调研统筹力度不够,基层迎检接待、资料准备、表格填报任务重。
44.督查调研不深入,“走马观花”多,“解剖麻雀”少,指导工作不具体,反馈问题避重就轻,不注重督查调研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
45.督查调研报喜不报忧,淡化或回避矛盾问题。
牵头领导:杨崤峻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脱贫办。各村支部、村委会。
(九)精准退出方面
46.验收不严格细致,考评不较真碰硬。
47.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48.对贫困退出时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当年拟脱贫对象确定随意,变动调整多。
49.贫困退出程序不严,退出程序不规范、质量不高。
牵头领导:赵 毅 赖万彪
责任单位:镇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十)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50.会议层层重复召开,检查评比走马灯,基层干部忙于应付,抓工作落实精力受到影响。
51.工作不重实效,偏重“材料美化”,热衷于打造“视觉扶贫”工程,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
52.工作大轰大擂,片面追求场面宏大,讲排场、重形式,不求实效。
53.在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不坚持原则,优亲厚友。
54.打擦边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损害群众利益。
55.违规安排超标准接待,收送土特产。
牵头领导:侯 贤
责任单位:镇纪委、各村支部、村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至2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补助,营造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专项治理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3月至6月)。各村(社区)、镇属部门按照“责任制+清单制”工作方法,对标治理重点,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重点督查阶段(2018年4月至7月)。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镇纪委将组建专项治理督查组,走村入户,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实行回访销号管理。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7月至9月)。整改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提炼经验,在全镇推广。
(五)常态治理阶段(2018年10月起)。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用力、常抓不懈,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镇属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作为管党治党具体行动和重点工作,将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坚持不懈搞好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等,确保专项治理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我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体检”。要通过“六查六看六解决”(一查脱贫攻坚工作细不细,看档案资料,解决资料填写标准不高问题;二查脱贫措施实不实,看政策兑现,解决政策落实和群众知晓率不高问题;三查信息对接准不准,看数据信息,解决各项数据上下对接不一致问题;四查帮扶工作真不真,看帮扶实绩,解决干部帮扶不到位问题;五查资金使用好不好,看账目票据,解决扶贫资金有效使用问题;六查干部作风严不严,看驻村到岗,解决干部帮扶不严不实问题),对自身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三)加强常态化督查考核工作。坚持把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在2018年全镇脱贫攻坚考评中,设置专项治理行动相关评价指标。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和督查指导,开展常规性的暗访监督,实现扶贫领域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各村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实施。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及时受理群众涉贫来信来访。加强对群众涉贫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对群众的诉求及时受理、及时交办,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一经举报,追查到底。对查实的扶贫领域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对涉贫作风问题的镇村两级干部,将严肃追责。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张枝彦任组长亲自抓,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强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镇党委委员侯贤和脱贫攻坚分管领导赖万彪具体抓。镇属各部门、单位、村(社区)按照责任分工抓专项治理工作,并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村两级干部特别是村两委干部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突出问题逗硬整改,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部门、村(社区)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个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全力投入真脱贫脱真贫。
(三)严肃监督问责。镇纪委建立举报追查制度,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胆敢向扶贫资金项目动“奶酪”严惩不贷;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突出作风问题的镇、村干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委员会
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