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处、所,区法律援助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作风纪律深化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党组
2018年3月6日
区司法局“作风纪律深化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教育激励党员干部保持定力、强化担当、满怀激情,奋力推进“五个昭化”建设。按照市委、区委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18年“作风纪律深化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深化作风纪律建设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从严坚守底线、用实干决胜小康”,为实现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双重跨越、加快建设现代化产城一体城乡融合绿色发展的昭化新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作风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
1.“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清除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两面派”,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
2.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各级党员干部自觉反“四风”、转作风、树新风,自觉深入基层一线听民意、解民忧、化民怨、护民利、惠民生,“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得到有效遏制,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密切。
3.纪律规矩更加严明。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及请示报告等制度,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干净的政商关系。
4.担当激情更加迸发。全面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创新、克难攻坚,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平台、干成事的受重用,形成担当作为、竞相跨越的良好态势。
5.群众获得感更加增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坚决纠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到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保护伞”得到坚决打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整治重点
(一)深入整治政治上的“两面人”
1.集中整治政治头脑不清醒,政治立场不坚定问题。重点解决部分党员干部表面信仰马列,背后迷信“大师”;表面一心为公,背后“一家两制”;表面是党员干部,背后脚踏“两条船”等问题。
2.集中整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背离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问题。集中整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背离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问题。重点解决对上级决策妄加猜测、评头论足、说三道四;对上级决策执行不力,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
3.集中整治阳奉阴违、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问题。重点解决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迟报漏报瞒报,请示报告不按程序;只报喜不报忧;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二)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新表现
4.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解决表态多行动少、调门高落实差;“走秀式”调研,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文件层层转阅,不安排;检查过多过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把责任书当成免责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流于形式;“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对待群众态度粗暴、漠不关心,对群众诉求久拖不决;家长式做派,作风霸道等问题。
5.集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解决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潜入地下、转入食堂公款大吃大喝;变相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问题。
6.集中整治“八小时外”党员干部管理松散问题。重点解决对八小时外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自律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在公共网络交流平台(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乱编、乱转、乱发,言行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符等问题。
(三)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7.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重点解决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挪用扶贫资金;行贿受贿、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8.集中整治扶贫工作履责不力、作风不实问题。重点解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拖沓应付、进展迟缓;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到户措施、脱贫成效不精准;帮扶单位、驻村干部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违反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八不准”等问题。
(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
9.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问题。重点解决受援助对象审查不严、援助资金使用不合规、窗口形象差等突出问题。
10.集中整治基层“涉黑”腐败。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严惩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五)深入整治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
11.集中整治招投标领域问题。重点解决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围标串标、买标卖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12.集中整治工程建设领域问题。重点整治利用权力影响强揽工程,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或煽动群众恶意阻工、干扰征拆秩序、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
(六)深入整治“为官不为”问题
13.集中整治“庸官懒官太平官”。重点解决思想僵化,“等靠要”严重,因循守旧、守摊子、混日子、机关化;班子成员责任心不强、遇事推诿、履职缺位,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等问题。
14.集中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落实问题。重点解决家底不清、情况不明;遇到难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上交,服务群众“推绕拖”,“新官不理旧事”,履职不主动,检查搞应付,不动真碰硬;能办不办、该办不办,久拖不办等问题。
15.集中整治工作不在状态、激情不高问题。重点解决得过且过,纪律涣散,上班炒股、玩游戏、打麻将;班子不团结、搞“内耗”,无事生非,无生气、无活力,政治生态不好等问题。
三、推进举措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学习中央、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及作风纪律相关规定。广泛开展“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大讨论大反思活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持带头学习、以上率下,深入联系点讲党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对照剖析开展作风纪律问题自查自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查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否到位、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是否走样;党员干部重点查纠是否对党忠诚老实、是否存在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作风不实的问题。自查自纠要人人见面、深查细摆,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各支部要对剖析整改报告审查把关。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来的问题、情节轻微且已自行纠正的,不予追究;对查摆不深、隐瞒问题或查而未纠、问题依然突出的,从严处理。
(三)开展党员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采取集中谈、分类谈、个别谈、请来谈、上门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必谈,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必谈,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与所在股室干部职工必谈,支部书记与普通党员必谈。既谈思想认识又谈工作现状,既谈履职情况又谈八小时外的管理监督,既谈职责任务又谈问题差距,既正面激励又咬耳扯袖,谈出共识、谈出活力、谈出干劲。
(四)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6-7月,结合半年工作情况,针对学习、剖析、谈心谈话反映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根源,见人见事见思想。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决不允许搞特殊。民主生活会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全方位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大围歼。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坚持领导干部主动接访、带案下访、座谈走访,“开门”找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要节点,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排查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主动说清、组织处理、重点查处、通报曝光的机制,分类处置,逐一销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先查快查;对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招投标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重处、提级直办、挂牌督办;对充当“村霸”、宗族恶势力、黄赌毒背后“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打击;对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以后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六)扎实做好“评述问效、倒查问责”。面向管理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开展作风纪律、工作成效公开述责述廉,对满意度测评低的进行提醒约谈或停职整改。对因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窝案串案的,实行“一案双查”、倒查问责。
(七)对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应参加的会议不参加、对会议精神不传达不贯彻、对部署的工作不推动不落实的累计三次以上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全面落实容错纠错办法,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全面清退违规借用工作人员,大力整治干部“走读”问题,让干部归心归位、踏实干事。
(八)分层分类建立作风纪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和领导班子运行机制。进一步细化干部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全面梳理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事务管理流程,找准风险点位,对应设置监督环节和防控举措。探索建立体现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特点的精准监督、风险防范的科学化治理体系。
四、组织领导
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实现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双重跨越、加快建设现代化产城一体城乡融合绿色发展的昭化新区的现实需要,是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作风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内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机关内设机构、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昭明公证处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由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负责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合力推进。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作风纪律深化年”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整治重点、工作举措,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参与,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要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监督活动开展情况和干部作风纪律表现,树新风、扬正气、传导正能量。
(三)严格督促落实。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开展督促检查,将“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通报曝光、追责问责。
(四)注重统筹结合。要将“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以实际工作成果检验作风纪律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