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3月至5月,区审计局对广元市昭化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地税局)2017年度税收征管及机关经费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地税局2017年应完成区级一般预算收入106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区本级收入10899万元。一般预算收入超额完成272万元,完成率102.57%。2017年区地税局机关经费收入1579.58万元,支出为1534.52万元,加上年结转结余12.43万元,2017年末累计结余57.4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地税局2017年度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组织税收和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本部门综合预算执行和辖区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征收税款58.56万元。
(二)未对已达清算条件的弘和家苑和弘和远景项目的相关税款进行清算。
(三)会计核算和决算编报不规范,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较帐面少。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强化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核算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地税局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地税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