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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审计局关于区地税局2017年度税收征管及机关经费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5 17:04: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3月至5月,区审计局对广元市昭化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地税局)2017年度税收征管及机关经费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地税局2017年应完成区级一般预算收入106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区本级收入10899万元。一般预算收入超额完成272万元,完成率102.57%。2017年区地税局机关经费收入1579.58万元,支出为1534.52万元,加上年结转结余12.43万元,2017年末累计结余57.4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地税局2017年度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组织税收和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本部门综合预算执行和辖区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征收税款58.56万元。 

(二)未对已达清算条件的弘和家苑和弘和远景项目的相关税款进行清算。

(三)会计核算和决算编报不规范,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较帐面少。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强化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核算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地税局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地税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