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4月至7月,区审计局对区文广新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签),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文广新局属区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区财政局批复区文广新局2017年度部门财政预算3236.48万元,本次审计2872.37万元,占88.75%。审计结果表明,区文广新局201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预决算公开较为及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3.17万元。
(二)部分支出依据不合规。
(三)公务接待、租车、差旅费分别比2016年度有较大增幅。
(四)决算漏报上级主管部门拨款等支出65.91万元。
(五)部分公务接待报销单据未附公函或电话记录。
(六)未建固定资产卡片账,资产管理系统核算至2015年12月。
(七)所实施的部分工程项目至审计日未按规定办理工程造价结算或财务决算。
(八)未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九)2017年9月预拨95个村文化服务等补助资金326.28万元至审计日未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有针对地提出全面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切实规范单位内部控制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文广新局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文广新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