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7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调查了区国资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委农工委、区教育局等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均为22777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均为2601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14万元、支出221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99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社保基金预算收入6048万元、支出3804万元,当年结余224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454万元。与今年初向区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各少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各多1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和滚存结余各多105万元。上述差异主要是根据决算整理期清理结果作出的调整。当年决算草案编报和执行数一致。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是本级财政收入实力逐步增强,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增幅考核位居全市第一。二是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整合资金用于特色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保工程等,促进了全区经济快速发展。三是财政改革进一步创新,坚持重大资金支出政府报告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定和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进一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四是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监督,首次规范引入第三方对下级预算单位债务、非税收入、“小金库”等财政业务进行检查,对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等。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批复不够规范。一是区财政年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只编制到类,未编制到项。二是预算调整方案未说明和列示品迭后调整减少社保基金预算收入。三是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不准确,与当年实际经营收益差异较大。
(二)预算执行管理不够严格。一是区财政截留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8.81万元、区教育局截留代管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5万元。二是区财政下达林业专项资金不及时1944.68万元。三是财政资金借给预算单位三年以上未收回2046万元。四是区教育局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支出超预算。
(三)财政改革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区财政局向偿债准备金专户划拨库款2笔。二是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档案局预算经费信息公开编码错误、数据不准确。三是公务卡结算执行效果不够好,全区现金结算偏高,有3个一级预算单位、38个二级预算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四是区财政银行账户管理未与市人民银行联网,部分平台运用功能不齐全。四是部分国企薪酬管理不规范。企业职工工资薪酬管理无具体制度规定,企业职工工资薪酬结构不一,部分企业负责人与普通职工薪酬水平差距过大。
(四)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一是医疗保险机构合并纳入市级统管,决算草案编制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区财政局未在决算草案中予以说明。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草案只编制到类级,未编制未编制到项级。
(五)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区教育局漏记固定资产0.2万元。二是区委农工委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17.14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加强预(决)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批复力度、严格预算执行等建议,要求各被审计单位认真按审计结论予以整改。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截留预算收入已解缴入库,其他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