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关于开展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食药工商所、机关各部门,各医疗机构:
根据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要求立即开展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的工作。现将相关核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区药械化股、稽查大队和各食药工商所立即组织人员全区域开展排查工作,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销售使用通告中所涉及的药品,配合做好召回工作,并将核查情况及时上报区食药工商局药械化监管股。
二、各涉药企业、医疗机构立即开展自查。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中的药品立即下架封存,做好下架及召回记录,并将相关自查情况、召回记录及时上报区食药工商局药械化监管股。
联系人:杜银梅 联系电话:8725291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