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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目标单位及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 12:34:35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国土资源分局

各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广国土资发〔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7年度目标单位及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对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为依据,按照《广元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二、考核对象

    全区国土资源系统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临聘人员。

    三、考核内容

    对照年度综合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内容逐项量化考核,“德”、“能”重点考核股室、单位及个人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学习记录情况;“勤”重点考核个人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出勤情况;“绩”重点考核落实综合目标责任书情况;“廉”重点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情况(详见附件1)。

    四、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述职述廉。股室、单位负责人代表股室、单位在年终考核考评会上述职(2月10日),其余人员参加小组述职。

    3、确定考核等次。局考核工作组对股室、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审核后,根据优秀等次比例报局党组会审定确定考核等次,按要求上报人社部门备案。

    (二)考核分组

    1、局成立考核工作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2)。

    2、分小组实施考核。

    第一考核小组。组长杨岫奇,成员任伟、杨红,考核对象:地环站、法规宣教信访股、规划耕保股、太公国土资源所、元坝国土资源所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考核小组。组长李晓林,成员许明全、李玲,考核对象:财务股、土地利用股、地质矿产管理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卫子国土资源所、明觉国土资源所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考核小组。组长欧阳玉林,成员冯茂林、董建波,考核对象:局办公室、事务中心、红岩国土资源所、昭化国土资源所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考核小组。组长梁旌,成员王云昭、周晶晶,考核对象:不动产登记中心(含地籍股)、监察室、执法监察大队、王家国土资源所、虎跳国土资源所及其工作人员。

    (三)考核办法

    各考核小组对照《2017年度目标考核细则》,对股室、单位及个人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占总分60%,分管领导的意见占5%,民主测评结果占30%,党组集体决策意见占5%。

    六、考核结果运用

    1、拟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各考核组按本组考核人数和单位(部门)总数的30%评选出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不得随意突破比例限额。

    2、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优秀等次分别按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确定(只取整数)。

    3、参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综合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昭委办〔2017〕108号)文件规定,优秀或先进等次的目标奖上浮10%,合格等次的为基本奖金,基本合格等次的下浮5%,不合格的下浮10%。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考核等次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临聘人员按照《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七、考核时间安排

    各考核小组在2018年2月1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于2月12日前将考核材料和结果报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八、考核要求

    (一)各考核小组组长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对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考评,慎重确定考核等次。

    (二)干部职工要严肃对待考核工作,认真、如实填写考核登记表。

    (三)各股室、单位要提前做好考核准备,各考核小组要合理安排考核时间,确保年度考核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