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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方案》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 12:31: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国土资源分局

各国土资源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2018年2月27日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方案


为确保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线索摸排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广元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维护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孙永明任组长、总规划师杨岫奇、副局长李晓林、欧阳玉林、梁旌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执法监察大队、地矿股、规划耕保股、利用股、法规宣教信访股、事务中心、地环站、土地整理中心和各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执法监察大队,由许明全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处理。

三、目标任务

通过对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利用、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程项目领域摸排,排查出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并初步摸排每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后面的保护伞。

四、工作重点

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利用、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程项目活动中,强揽工程,强包项目、强供材料、强迫交易恶意竞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威胁他人接受限定条件和退出竞争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五、工作措施

(一)地矿股要注重发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领域中强占、滥采矿产资源、收取“保护费”、非法垄断经营等黑恶犯罪行为线索。

(二)规划耕保股、整理中心要注重发现土地开发整理等工程项目中强揽工程、强供砂石、恶意竞标、收取“保护费”,威胁他人接受限定条件和退出竞争等黑恶犯罪行为的线索。

(三)地环站要注重发现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项目中强揽工程、强供砂石、恶意竞争、收取“保护费”,威胁他人接受限定条件和退出竞争等黑恶犯罪行为的线索。

(四)土地利用股要注重发现在土地利用开发等项目中,强迫交易、恶意竞标、收取“保护费”,威胁他人接受限定条件和退出竞争等黑恶犯罪行为的线索。

(五)执法监察大队要注重发现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占地等领域中私挖乱采,强占资源、非法占地、破坏耕地、违法经营、收取“保护费”等黑恶犯罪行为的线索。

(六)办公室要注重发现网络造谣生事、雇佣水军炒作滋事等方面线索。

(七)各国土资源管理所要注重发现和搜集辖区各乡镇涉及国土资源领域黑恶犯罪行为的线索。

(八)其他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也要注重发现和深挖黑恶势力。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摸排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对相关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认真开展摸排,做到“四个摸清楚”,即摸清楚黑恶势力的底数,摸清楚黑恶势力的成员,摸清楚黑恶势力的罪行,摸清楚黑恶势力的活动规律。

(二)按时上报

各成员单位对摸排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填写《黑恶线索摸排表》,在每周四上午12点前报局执法监察大队,由执法监察大队汇总于每周四下午5点前报送市局扫黑除恶办。

(三)强化宣传

局办公室、法规宣教信访股要充分依据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和专栏合理开展线索举报宣传。

(四)严格追责

各部门对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要高度重视,确保实效。对摸排工作不到位,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地灾防治工程项目等领域存在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没有及时向打黑部门通报或者移交,发生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对工作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倒查追责。

线索排查联络员:李玲                          1828404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