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了及时、高效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建立高效地救灾机制,提高救灾工作水平,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总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定乡人民政府对救灾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明确乡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村、组 和社区的救灾职责,确保救灾工作做到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救灾应急任务。
(二)适用范围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适用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发生后应急反应。
二、灾情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
按上级相关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的发生趋势及可能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的程度,并根据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提出应急对策建议和措施或制定针对性应急方案。
(二)灾情报告
地质灾害发生后,各社区、村委会、村组必须在1小时内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土资源所、安全办等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地质灾害、大型地质灾害,可以越级向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及趋势、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乡政府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报告,根据灾情等级由乡政府确定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三、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
(一)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
灾害等级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预案启动条件
凡遇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区人民政府救灾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乡人民政府应急预案也同时启动。其他灾害由乡人民政府根据灾害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机构
(一)应急组织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
指挥决策机构为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为乡党政办、安全办和国土资源所,具体工作机构为乡所属各部门。
(二)白果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人员组成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白果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人员组成为:
指 挥 长:殷 健 政府乡长
副指挥长:冯 广 副乡长、人武部长
成 员:杨明清 副乡长
向荣锺 党政办主任
侯瑞东 国土资源所所长
何 啸 派出所所长
贺玉华 财政所负责人
严宗于 供水站负责人
蒲正军 民政所所长
蒲青松 综治办、安办主任
夏思昌 卫生院院长
杨朝军 林业站站长
仲汝林 畜牧兽医站站长
李登枝 供电所所长
邢云峰 小学校长
各村、社区主任
2.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组成综合协调机构。由冯广任主任,侯瑞东任副主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安全办、政府办工作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①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决策机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②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决策机构报告;
③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④及时采集、评估灾情,按程序向县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⑤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能整合;
⑥完成指挥决策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3.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乡党政办:综合、组织、协调全乡救灾工作和灾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协助区国土资源分局、乡人民政府进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助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体系,组织发布预警信号,协助指导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
乡民政办: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重建的资金安排,负责乡级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站:承担乡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乡防汛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水的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乡安全办:及时通报灾害天气实况,提出应对建议,为防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乡企业办:协助组织邮电、电力、商业、物流、医药等骨干企业的抢险工作,负责重大救灾基本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含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的申报工作),并协调救灾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乡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和管理。
乡村乡建所:制定指导地质灾害区恢复重建计划和恢复重建规划方案,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上报。
乡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方案,组织抢险伤病员,对重大疫情、伤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乡人民武装部:负责协调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抢险救灾工作。
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及必要时交通管制工作。
五、救灾准备
(一)救援人员组成
紧急救援队伍由乡应急抢险队和民兵、受灾地区的干部群众组成,乡卫生院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员。
(二)救援物资储备
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讯、抢救伤员、卫生防疫药品和其他紧急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态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援物资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交通、通讯、卫生、电力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由乡民政、财政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六、应急行动
(一)转移安置的组织
针对分布在乡各村、社区的地灾点,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由监测人和村、社区干部以鸣锣、喊话方式示警,必须进行安全转移。
1. 区级核定地灾点安全转移安置组
一组:
组长:村委会书记王正凡 成员:灾害点区域乡驻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全体干部,村、社区组长。
负责:窝塘坪、喻家小坟坝及周边其他地灾点,临时避险场所:村委会。
二组:
组长:村委会书记仲汝林 成员:灾害点区域乡驻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全体干部,村、社区组长。
负责:凉水沟滑坡及周边其他地灾点,临时避险场所:村委会。
2. 区级核定以外地址灾害其他隐患点、易发点的转移安置组组长为乡驻村、社区组长,成员为驻村、社区和村、社区全体干部,临时避险场所由驻村、社区干部会同村、社区干部就近确定,并将确定地点书面报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用。
3.所有地质灾害点安置方式采用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临时帐篷等方式。
4.所有地质灾害点撤离路线,各组要确定安全路线有序组织,迅速转移到临时避险场所。
5.各组撤离需运输车辆,由乡应急指挥部启用救灾车辆。
(二)安置保障
各组在转移人员的同时,统计受灾人数及时报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好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饮水、食品、衣服的调集和发放。同时,要防止再次灾害发生,如火灾、疾病等。
(三)灾情调查和报告
灾情发生后,各社区、村和乡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工作,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逐级如实上报。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灾情及时向区政府及区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紧急救援行动
1.协调乡救援抢险队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对毁坏的设施、道路和线路进行抢修。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可采取征用或采购办法,事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灾物资的安全、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灾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或新闻媒介,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五)处理有关事务
根据灾情,乡人民政府领导带队赴灾区慰问和指导救灾工作,必要时可在灾区建立前线指挥部。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向区人民政府报告灾情,并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办理。要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绩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稳定救灾秩序。
七、附则
(一)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预案制定后,要变为社区群众的行动,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全乡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时效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地区要进行演练,比如紧急避灾、灾民的转移安置、伤员的抢救等。
(二)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将乡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当地实际,传达到本辖区内的单位和社区、村组群众。
(三)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0839-8773019
广元市昭化区白果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