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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防震减灾局 关于印发《防震减灾局2018年度政务信息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 11:15:00 来源:昭化区防震减灾局

各股室:

根据《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度信息调研政务专报考核办法》(昭府办函〔2018〕1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以加强信息撰写力度。经局会议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防震减灾局

2018年3月20日

区防震减灾局2018年度政务信息考核办法

为全面反映我局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宣传报道我局工作成效,切实加强对信息撰写考核力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股室。

二、考核内容

(一)目标设置范围

1.省政府办公厅刊物、市政府办公室刊物及网站采用的文字信息、经验性文章、调研文章。

2.区政府办公室《政务要情》《政务专报》《工作调研》采用的文字信息及经验性文章、调研文章。

3.各区级部门刊物采用信息。

(二)计分办法和标准

1.任务分值。全局总体目标任务分值为100分。

2.计分标准。

(1)文字信息和简讯被省政府办公厅《川政晨讯》、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晨讯》、区政府办公室《政务要情》采用的,每条分别计100分、50分、10分,被省市区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分别再加50分、30分、10分。

(2)文字信息和简讯被市政府网站采用的,每条计5分。连续1个月未上报信息的单位每次扣20分,约稿信息未上报的每条扣30分,直到扣完为止。

(3)专报和调研文章被省政府办公厅《要情专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参阅》、区政府办公室《工作调研》《政务专报》采用的,每篇分别计150分、100分、30分,被省市区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再加60分、40分、20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扣40分。

(4)文字信息、简讯、专报、调研被不同刊物采用的,按最高标准计分。

3.各股室要求完成全年基本信息任务(任务详见附件)。

一、奖惩机制

1.信息被门户网或部门刊物采用的按照50元/条给予奖励,被《政务要情》《政务专报》《工作调研》等区级重要刊物采用的按照100元/条给予奖励,被市级及以上刊物采用的给予150元/条予以奖励。

2.如不能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年终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凡应付完成任务的将扣减综合目标绩效工资100元/条。


附件:区防震减灾局2018年政务信息基本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