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综合文化站:
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建立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根据省、市文广新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区将开展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乡镇(街道办)综合文化站认真组织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一)在我区范围内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二)在我区范围内具有展现我区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各乡镇(街道办)综合文化站填写并上报申请报告。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等。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
(二)依靠本地专家,认真筛选、论证申报项目,确保申报项目质量,特别是要重点关注濒危项目。
(三)明确申报项目的保护工作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代表性传承人每个项目一般应控制在1—2人左右)。
(四)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地方财政配套经费预算及承诺。
(五)申报材料要求:
1.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项目申报书要求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5-10分钟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要求;
3.项目申报书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一式4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光盘4份;
4.每个项目应提供能够展现项目主要环节且高清晰数码照片10张以上,并提供配有相应地图片说明电子文档;
5.所有民俗类申报项目,还应提供能反映该民俗活动全过程的实况录像剪接(DVD制式)4份。
6.为便于保存和查阅,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可以按照申报书、照片、辅助材料的顺序,刻制在同一张DVD光盘上。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做好备份。
(六)申报时限: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10日止,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确定项目保护单位、传承谱系不详、代表性传承人不明确、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广元市昭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非遗办
联 系 人:张小平
电 话:0839-6280620
电子邮箱: 365274168@qq.com
广元市昭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