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员会,相关站所:
为切实改善我镇环境质量,确保2018年我镇环境污染得到彻底改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元市昭化区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广元市昭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精准、精细、精确的原则,实施全民、依法、科学治理环境污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责任追究、网格监管、排污许可、生态科学、目标考核六项制度;进一步夯实环境污染防治责任;不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建立粉尘污染管控、污染天气管控等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深化粉尘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禁放烟花爆竹、污染天气管控等措施。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环境污染治理,一手抓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确保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省定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力争2018年全镇空气质量达标。全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95%以上。
(二)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镇内各水库、插江、文庙河水质在Ⅲ类以上,饮用水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村(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1、建立粉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
(1)加强建筑、道路、拆迁、水利、国土、木材加工厂、砖厂等各类工地及堆场的监管,严格落实防尘、抑尘、降尘等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制度。
(2)提升粉尘污染监控水平。要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大型堆场料场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并于镇政府网格室等部门联网,实行施工过程全监控。
(3)严格货运企业源头及运输粉尘管控。所有货运企业必须按照交通局有关规定为货运车辆装卸货物。新购入渣土车必须为自动密闭车辆。所有运输车辆上路必须覆盖到位,不得超限超载。
(4)提高镇区道路保洁水平,提高道路清扫力度,加大洒水频次。
责任单位:镇村镇发展中心、交管站、农村公路养护站、水管站、王家镇国土资源所、经济办。
责任领导:尚林
属地责任人:相关村村主任
2、落实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各项制度。
(1)强化网格监管。各村、各单位要将本辖区网格单元划分及重点监管对象、监管责任人落实到位、监管到位。并报镇环保办备案。
责任单位:环保办
责任领导:尚林
属地责任人:相关村村主任
(二)强化燃煤污染治理
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依据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结合我镇实际,持续排查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经销质煤等4类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工商所
责任领导:尚林
属地责任人:居委会主任
(三)强化重点时段污染天气管控
成立镇重点时段污染天气管控领导小组,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管控,加强污染天气管控情况督查,精确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
责任领导:尚林
属地责任人:相关村村主任
(四)持续做好禁烧禁放工作
1、对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的整治。在全镇范围内严格禁止焚烧秸秆、垃圾、树叶和杂草等。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宣传力度,由镇包片、包村人员及村干部进行严格监控,动员各村村民加入,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等杂物现象的发生。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牟秀伟
属地责任人:相关村村主任
2、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按照要求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单位工作,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不良影响。
责任单位:镇安办、安监中队,环保办,工商所
责任领导:尚林
属地责任人:相关村村主任
(五)深化水污染治理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管控,整治重点污染行业,开展医疗行业废水治理,严防取缔或关闭企业反弹。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镇综治办,水管站,镇卫生院,各行政村
责任领导:尚林
属地责任人:相关村村主任
(六)督促镇环保基础设施运行
要求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发挥环境效益。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
责任领导:尚林
属地责任人:相关村村主任
(七)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环保办
责任领导:尚林、夏国彪
属地责任人:相关村村主任
(八)严格水资源保护
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促进中水再生利用,控制地下水超采,防治地下水污染,加强地下水位水质监测。
责任单位:镇水管站、镇村镇所、镇综治办、
责任领导:镇相关副科级领导
属地责任人:相关村村主任
(九)实施水生态修复
加快插江、文庙河治理,4月底前完成治理方案及规划,6月底前完成基础清淤工作,12月底全面完成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河长办
责任领导:张运东、何金光
属地责任人:相关村村主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各行政村为成员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提出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查考核
充分认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大巡回检查力度,随时对各村、整治单位进行实地督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到位,保障措施落实不力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
(三)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村广播、横幅、传单等传播工具,利用集市等有利时间,大力宣传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注重培树先进典型,增强群众的公德和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自查自纠机制
(一)镇政府抽调专职人员在全镇区域内进行督查。
(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三)对整改不力、应付扯皮、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广元市昭化区王家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