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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元坝镇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政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5 19:02: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人民政府

各党支部

经镇党委同意,现将《元坝镇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政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委员会

2018年8月4日

元坝镇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政德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试  行)

为坚定不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入加强党员干部政德建设,巩固发展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以及区委《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政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昭委〔2018〕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筑牢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和规范行为操守为抓手,以提高政治素养、提升执政能力为目标。注重强化纪律法律约束和小事小节教育管理相结合,淬炼守信念、讲担当、有本领、重品行的党员干部队伍,让立政德成为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和政治必修课,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二、建立政德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分层分类、科学规范的原则,将党员干部政德评价标准细化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私德5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

(一)政治品德。1.树牢“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2.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骗取荣誉、地位、奖励或其他利益。严格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离开工作岗位或工作所在地事先请示报告等。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或他人说假话。不得纂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3.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坚定政治立场,必须旗帜鲜明反对错误言行。不准公开发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不准歪曲、丑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国家、军队历史以及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参与邪教等。不准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拉票贿选等。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不准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4.自觉加强党性锤炼。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严格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问题整改,接受组织监督。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支部书记应按照有关要求,向镇党委、纪委、政法委述责述廉述法,接受评议。村(社区)其他党员干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向村民代表大会述职,接受评议。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允许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该集体研究的不能个人擅自表态。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主张,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决定。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防止和纠正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错误言行。

(二)职业道德。1.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态度恶劣、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害群众利益,不得在为群众办事时“吃拿卡要”、消极应付、推诿扯皮。2.顾大局识大体。坚持做人有风度,办事有尺度,正直善良,一心为公,胸怀坦荡,容事容人。注重团结协作,不结私怨,正确处理“大我”“小我”关系,营造和谐干事环境。遇到涉及自身利益和局部利益问题时,应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准组织、参与、纵容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假借群众利益之名要挟上级和组织,更不允许在背后造谣生事,形成有损党组织的言论,做出有损党组织形象的事。3.敢于担当负责。大胆改革探索,创新突破,在矛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困难面前敢于攻坚克难,在风险面前敢于担当负责,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持原则,在改革创新中敢闯敢试敢干。4.爱岗敬业,反对“为官不为”。热爱工作岗位,主动作为,积极奉献,奋发有为,永葆奋斗精神。从严要求自己,吃苦耐劳,踏实工作。不当“木偶官”,反对“庸懒散浮拖”,反对把怕出事当做不干事的挡箭牌,把“按规定办事”当成不作为、慢作为的借口,把推进工作当作乱作为的挡箭牌,把不出错作为准则。反对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搞所谓“稳定就是搞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5.保持“亲”“清”政商关系。在谋划、支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坦荡真诚地与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热情周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依法行政,严守与企业交往边界,关系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做到交往有道、公私分明、廉洁互信、相敬如宾、各尽其责、共谋发展,营造公平有序法治环境。

(三)社会公德。1.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强化底线意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2.诚实守信。弘扬谦抑品格,讲诚信,忠厚老实,信守承诺。3.坚持公平正义。坚持公正立场,拥有正义感,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与邪恶势力、不法行为作斗争。4.带头移风易俗。崇尚简扑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摒弃陋习旧俗,反对大操大办宴席、“赶礼”成风等,从自身做起,引导广大群众革除鄙俗陋习,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倡导者,引领社会新风。5.热爱集体。积极支持镇、村公益事业建设,主动为镇、村发展建言献策,不说有损集体荣誉的话,不做有损集体形象的事。

(四)家庭美德。1.树立良好家风。家风良好,家教严格,家庭成员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生活情趣健康向上。2.家庭关系和睦。孝老爱亲,多回家吃饭,多陪陪家人、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反对家庭暴力,反对长期无故不回家,反对虐待配偶、子女、长辈等。3.严管家属亲友。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禁止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党员干部家属亲友插手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和人事安排,不得纵容、默许家属亲友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不得违规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4.邻里关系和谐。与周边邻里相处友好,无流言蜚语,无纠纷、无摩擦,互帮互助,彼此融洽。

(五)个人私德。1.坚决反对“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不得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不得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旅游。不得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辆,不得私车公养。2.做廉洁从政表率。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禁止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禁止违反财经制度批钱、批物、批项目,禁止利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集体资财。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不得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不得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取得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3.严格加强八小时外自律。不传谣信谣、煽动闹事、聚众上访,不参与赌博、打架斗殴、酗酒、低俗文化活动等,讲修养,自觉远离低级趣味。严格执行八小时外活动组织生活会必须报告、谈心谈话必须提醒、述责述廉必须纳入、提拔使用必须考察等制度,加强八小时外自我约束,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决抵制腐朽文化侵蚀。

三、明确评价主体、对象及评价方法

(一)评价主体。镇党委为镇机关党员干部政德评价主体。各支部为本支部党员干部政德评价主体,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二)评价对象。政德评价对象为全镇党员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参照执行。

(三)评价方法。坚持正向与反向评价、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合理。镇机关党员干部政德评价每5年为1个大评价周期(与一届任期同步),1年为1个小评价周期。其余各支部党员政德评价以每届支部任期为1个大评价周期,1年为1个小评价周。政德评价基础分为100分,采用叠加积分方式记入下年政德评价分数(当年政德评价基础分=100-上年累计政德评价扣减分数х80%)。根据评分设定绿、黄、红三色等级,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绿色等级,政德良好;80分-90分(不含80分)为黄色等级,政德一般;80分及以下为红色等级,政德较差。评价采取扣分制,扣分主要依据每名党员干部当年受到各类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以及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有关信息由各党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实时动态更新。

(四)档案管理。镇党委建立镇机关党员干部、各支部书记政德评价档案,各支部建立本村(社区)党员干部政德评价档案。党员干部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其政德评价档案应与人事关系一同转移至新的党组织。支部书记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移交管辖范围内全部党员干部政德评价档案,履行书面移交手续并存档,其本人政德评价档案应及时移交至相应党支部。

四、逗硬结果运用

(一)用好三色档案做到早提醒。根据党员干部政德评价情况,建立健全绿、黄、红三色管理制度,实时动态掌握党员干部政德评价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黄色等级表明存在明显问题,需提醒整改;红色等级表明存在严重问题,需警示整改。问题整改应当由党员干部本人所在党组织以书面方式进行提醒,本人提出整改措施,并在1个月完成整改。整改情况由其所在党组织召开支委会讨论评定是否整改到位,形成专门意见存档,并上报镇党委备案。凡党员干部政德评价为黄色等级时,该年度不得评先评优;政德评价为红色等级时,不得提拔任用、晋升职务和评定职称,取消其党代表、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支委委员资格,建议镇人大罢免其人大代表资格,是村委委员、村务监督委员的辞去其职务。

(二)选人用人始终坚持以德为先。将政德评价情况作为党风廉政意见征求的重要内容。凡政德评价为黄色等级且未整改到位的,暂缓提拔交流;凡政德评价为红色等级的,不予提拔交流,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资格。对于政德评价处于红色等级的党员干部,成立工作组对其认真调查复核并向镇党委提出组织处理意见,人事关系不在我镇的党员干部,将处理意见抄送其主管部门。不得故意隐瞒不报、迟报,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应党组织负责人责任。

(三)纳入主体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将政德建设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凡在1年内本单位出现3人以上10人以下政德评价为红色等级的(或政德评价为红色等级的人数占20%以上)、在1个大评价周期(5年内)累计出现10人以上政德评价为红色等级的(或政德评价为红色等级的人数占40%以上),应对该支部及支部书记严肃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支部要把党员干部政德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和作风纪律建设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抓好落实。各支部要迅速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亲自抓,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党员干部政德评价“三色”裆案。坚持每年通报党员干部政德评价情况,定期对本支部政德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政德建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督促整改。镇党委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行动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三)激发干部热情,鼓励担当作为。要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不得混淆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或夸大错误程度对干部作出不适当的处理,坚决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党员干部,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要创新思维方法,既立足本村实际,又发挥主观能动性,打破僵化思维,主动思考,积极探索,创出地方特色,在新时代管党治党实践中切实加强从政道德建设。

附件:1.昭化区元坝镇党员干部政德评价标准

2.昭化区元坝镇党员干部政德评价扣分标准

3.昭化区元坝镇党员干部政德评价档案

4.昭化区元坝镇党员干部政德评价警示提醒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备注

一、政治品德

1.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2.对党忠诚老实

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骗取荣誉、地位、奖励或其他利益。严格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离开工作岗位或工作所在地事先请示报告等。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或他人说假话。不得纂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3.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坚定政治立场,必须旗帜鲜明反对错误言行。不准公开发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不准歪曲、丑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国家、军队历史以及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参与邪教等。不准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拉票贿选等。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不准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4.自觉加强党性锤炼

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严格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问题整改,接受组织监督。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支部书记应按照有关要求,向镇党委、纪委、政法委述责述廉述法,接受评议。村(社区)其他党员干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向村民代表大会述职,接受评议。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不允许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该集体研究的不能个人擅自表态。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主张,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决定。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防止和纠正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错误言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备注

二、职业道德

1.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态度恶劣、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害群众利益,不得在为群众办事时“吃拿卡要”、消极应付、推诿扯皮。

2.顾大局识大体

坚持做人有风度,办事有尺度,正直善良,一心为公,胸怀坦荡,容事容人。注重团结协作,不结私怨,正确处理“大我”“小我”关系,营造和谐干事环境。遇到涉及自身利益和局部利益问题时,应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准组织、参与、纵容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假借群众利益之名要挟上级和组织,更不允许在背后造谣生事,形成有损党组织的言论,做出有损党组织形象的事。

3.敢于担当负责

大胆改革探索,创新突破,在矛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困难面前敢于攻坚克难,在风险面前敢于担当负责,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持原则,在改革创新中敢闯敢试敢干。

4.爱岗敬业,反对“为官不为”

热爱工作岗位,主动作为,积极奉献,奋发有为,永葆奋斗精神。从严要求自己,吃苦耐劳,踏实工作。不当“木偶官”,反对“懒散浮拖”,反对把怕出事当做不干事的挡箭牌,把“按规定办事”当成不作为、慢作为的借口,把推进工作当作乱作为的挡箭牌,把不出错作为准则。反对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搞所谓“稳定就是搞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

5.保持“亲”“清”政商关系

在谋划、支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坦荡真诚地与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热情周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依法行政,严守与企业交往边界,关系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做到交往有道、公私分明、廉洁互信、相敬如宾、各尽其责、共谋发展,营造公平有序法治环境。

三、社会公德

1.自觉遵纪守法

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强化底线意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2.诚实守信

弘扬谦抑品格,讲诚信,忠厚老实,信守承诺。

3.坚持公平正义

坚持公正立场,拥有正义感,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与邪恶势力、不法行为作斗争。

4.带头移风易俗

崇尚简扑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摒弃陋习旧俗,反对大操大办宴席、“赶礼”成风等,从自身做起,引导广大群众革除鄙俗陋习,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倡导者,引领社会新风。

5.关心集体

积极支持镇、村公益事业建设,主动为镇、村发展建言献策,不说有损集体荣誉的话,不做有损集体形象的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备注

四、家庭美德

1.树立良好家风

家风良好,家教严格,家庭成员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生活情趣健康向上。

2.家庭关系和睦

孝老爱亲,多回家吃饭,多陪陪家人、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反对家庭暴力,反对长期无故不回家,反对虐待配偶、子女、长辈等。

3.严管家属亲友

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禁止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党员干部家属亲友插手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和人事安排,不得纵容、默许家属亲友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不得违规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4.邻里关系和谐

与周边邻里相处友好,无流言蜚语,无纠纷、无摩擦,互帮互助,彼此融洽。

五、个人私德

1.坚决反对“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不得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不得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不得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旅游。不得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辆,不得私车公养。

2.做廉洁从政表率

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禁止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禁止违反财经制度批钱、批物、批项目,禁止利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集体资财。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不得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不得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取得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

3.严格加强八小时外自律

不传谣信谣、煽动闹事、聚众上访,不参与赌博、打架斗殴、酗酒、低俗文化活动等,讲修养,自觉远离低级趣味。严格执行八小时外活动组织生活会必须报告、谈心谈话必须提醒、述责述廉必须纳入、提拔使用必须考察等制度,加强八小时外自我约束,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决抵制腐朽文化侵蚀。

附件1:

昭化区元坝镇党员干部政德评价标准


附件2

昭化区元坝镇党员干部政德评价扣分标准

1.受到约谈、书面检讨、通报等问责处理的,市级以上扣1分,区级扣05分,本单位扣02分。

2.受到诚勉或党纪处分的,诚勉扣1分,警告扣5分,严重警告扣10分,撤销党内职务扣15分,留党察看扣20分,开除党籍扣至0分。

3.受到政务处分的,警告扣5分、记过扣8分,记大过扣10分,降级扣15分,撤职扣20分,开除扣至0分。

4.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受到处分的,警告扣5分,记过扣10分,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扣20分、开除扣至0分。

5.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的扣10分,不称职或不合格的,扣20分。


说明:1.要严格规范对党员干部的问责处理,区分一般性问题问责和特殊问题情形问责。一般性问题问责,在征得镇党委的同意后由镇纪委或分管领导实施;特殊问题情形问责,如为官不为、不担当、不顺全大局等,应当上报镇党委专题研究对应当问责的情形子以认定后再实施。2.评价对象因同一事件受到多种处理的,依据最重处理结果扣分。3.给予评价对象立案处理但未在当年给子处分的,应在实际给予处分年度扣减相应分值.4.年度考核中,因立案和处分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者不确定等次等情形,只依据受到处分等次扣减分数。5.政德评价扣分依据的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和受到的各类问责、处分情况,应从201811日起开始统计。


附件3

昭化区元坝镇党员干部政德评价档案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 治

面 貌

参加工作

时   间

职务层次

任现职

时  间

单位及职务

本届任期内(      年——      年)政德评价扣分情况

年  度

年度基础分

受到问责和年度德的考核情况

评分得分

三色

等级

2018年度

问责情况应写清楚时间、事由、问责主体、类型以及扣减分数




附件4

昭化区元坝镇党员干部政德评价警示提醒书(存根)

元(单位)提醒警示书

提醒对象: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单位及职务:

提醒类型: (提醒整改、警示整改)

提醒内容:

整改时限: —— 日(1个月)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支部委员会

...............................................................................................


昭化区元坝镇党员干部政德评价警示提醒书

元(单位)提醒警示书

提醒对象: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单位及职务:

提醒类型: (提醒整改、警示整改)

提醒内容:

整改时限: —— 日(1个月)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