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确保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及私设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在我镇顺利开展,根据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通知》(昭委办〔2018〕89号)及广元市昭化区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及私设小金库专项整治的通知》(昭治组发〔2018〕1号)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入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持严字当头,严厉查处违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切实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建立健全“不敢乱发、不能乱发”的常态长效机制。
(一)清理范围。主要是2017年至2018年7月31日以来有无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进行全面自查。
(二)自查内容
1.乱发钱物。按照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工作的通知》(川财预〔2014〕52号)、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川财预〔2014〕81号)的要求,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2.会议费、培训费。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会议费和培训费的问题。
3.是否设立“小金库”。按照《四川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监督〔2013〕49号)要求,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假支出或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互相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违法违纪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王尔锐 镇党委书记
王 伟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韩林江 镇党委副书记
刘加林 镇纪委书记
成 员:王关惠 镇党政办主任
汪志菊 镇财政所负责人
韩晓翠 镇农业农经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王关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志菊、韩晓翠二同志负责具体工作,该项工作结束后,该机构自行撤销。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8月20日—31日)。各村(居)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本单位发放的工资、奖金和各项补贴补助以及是否私设“小金库”进行自查清理,重点是清理滥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清理自查在接受各种专项检查、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2017年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有无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重点关注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对照中央、省有关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规定,成立机构,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自查,并将书面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在2018年8月30日前报镇纪委。
(二)重点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10日)。由镇纪委、财政所、农经站成立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重点是否成立工作机构、对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的清理是否全面彻底并如实上报,对存在的问题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是否存在边整改边滥发现象,是否通过各种形式私设“小金库”。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8年9月11日—21日)。对本次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及私设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和总结,及时如实上报镇党委、镇政府。
(四)完善制度体系阶段(2018年9月24日—9月30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建章立制,进一步堵塞漏洞,坚决遏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建立和完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及私设小金库”常态化治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被查单位要及时、完整、真实地开展自查,并将领导签字盖章后的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报送镇财政所。
(二)加强宣传教育。将严肃财经纪律,禁止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培训重要内容,以及各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范围,通过政策学习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镇村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财纪法纪意识和津贴补贴政策水平。在各类监督检查工作中,加强财经纪律和津贴补贴政策的宣传,对检查对象通过告知、提醒、告诫和警示等方式,进一步明确违规滥发资金、工资、补贴的危害性、危险性,有效预防滥发资金、工资、补贴问题发生。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委员会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