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纪律建设,锻造一支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按照区效能办《关于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内设机构作风效能评测工作的通知》(昭效办〔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决定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内设机构作风效能评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评测对象
镇属各部门均为政风行风评议和机关内设机构作风效能评测对象,经研究,确定镇林业站、村建所为本年度重点评测单位。
二、评议评测内容
(一)工作作风。主要评测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是否存在管理松散、纪律松懈、自由散漫等问题;是否存在宗旨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有无“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冷硬横推”现象。
(二)服务质量。主要评测办事效率和执行能力。是否存在大局观念和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有无搪塞应付、疲沓拖拉、生冷硬推、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执行不力、中梗阻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不主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上交的问题。
(三)依法行政。主要评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权力履行情况。是否实现“一窗进出”、“两集中、两到位”依法高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有无违反“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的问题,是否有频繁、重复检查管理服务对象等问题;有无违反处罚程序、擅自更改处罚种类或幅度等问题;有无执法生硬、态度粗暴等问题。
(四)廉洁履职。主要评测履职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情况。有无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谋取非法利益,有无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行为,有无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不廉洁行为。
三、评测方法
坚持动态与静态、日常与集中相结合原则,突出评测的实时性、动态性、系统性,力争评测工作科学、全面、客观、公正、准确。评测活动按百分制计分,内设机构评测综合得分=公开评议得分+外部测评得分+内部测评得分+加分-扣分。根据综合得分,对内设机构进行排位,评出本年度首位、末位内设机构,且名次不得并列。
(一)安排部署(7月)。将机关内设机构作风效能评测工作与年度目标任务、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窗口满意度等挂钩,明确评测对象,细化评测指标,找准评测方法,制定评测方案报送区效能办备案。召开镇机关干部职工会动员、部署评测工作,做到发动充分、安排扎实、推进有序。
(二)公开评议(8月-11月)。将机关内设机构作风效能评测工作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机结合,同步启动、一评两用、互促共进。通过与管理服务对象恳谈、社会监督员公开评议、干部职工自查自纠等方式,查找突出问题,收集公众意见,列出整改清单,逐一分解到对应内设机构;建立评测工作督查机制,采用单位分管领导明察暗访、内设机构负责人述责述廉等方式定期督促整改进度。
1.收集意见。8至9月,围绕评测内容,通过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特邀镇效能监察员深入基层调研、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内设机构进行公开评议,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原滋原味梳理,形成整改清单,及时通报给各内设机构。
2.集中整改。10至11月,各内设机构围绕整改清单集中开展整改,每月向镇评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情况。镇评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公开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随机评测。利用召开会议、举办活动、深入基层调研等节点,向镇效能监督员、镇评测领导小组成员、服务对象发放评测表,围绕测评内容和问题整改情况,按照“满意”90分、“基本满意”70分、“不满意”50分三个等次,对内设机构进行随机评测。评测得分按40分制折算统计,以随机评测的平均得分作为动态评测最终得分。
(三)公众测评(8月-11月)。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对机关内设机构作风效能满意度进行公众反向测评。一是内部测评。围绕内设机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履行主要职责等综合情况,开展班子成员上评下、部门之间相互测活动。二是外部测评。选取内设机构与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具体职责和年度任务,形成满意度评价列表,邀请社会监督员、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评价。
1.内部测评(30分)
由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以现场不记名方式对各内设机构进行测评。评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满意”90分、“基本满意”70分、“不满意”50分标准,按班子成员测评分值占50%、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干部职工测评分占50%的比例,以30分制统计折算被测评对象的内部测评得分。
2.外部测评(30分)
邀请区主管单位、镇属部门管理服务对象等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以现场不记名方式对各内设机构进行测评。评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满意”90分、“基本满意”70分、“不满意”50分标准,以30分制统计折算各内设机构的外部测评得分。
(四)综合评定(12月)。推行机关内设机构作风效能评测工作业绩化、痕迹化管理,注重作风效能建设过程,落脚于评测实际效果。在公众测评的基础上,将目标绩效完成情况、群众有效投诉、窗口评价意见、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等作为综合评定加减分依据。内设机构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依法行政、提升效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被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表扬或作为典型经验进行推广的,加5分。内设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机关行政效能相关规定的,实行倒扣分,分值按照造成影响和后果的严重性确定。根据综合评定情况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全面排位,明确首末位内设机构且名次不得并列。
四、结果运用
按要求将测评结果上报区效能办,并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测评结果作为内设机构工作考评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排名首位的内设机构给予表扬;对排名末位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由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取消末位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或次年评优评先资格;连续两年被评测为末位的,要对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组织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长朱其祥同志任组长,镇党委成员为副组长,镇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镇内设机构行政效能评测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梁丕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评测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镇属各部门要把评测活动作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检验效能建设成效的重要载体,在问题查找、整改提升和公正评测上下功夫,力戒搞形式、走过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参评对象要端正态度,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评测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得干扰、影响评测工作,确保评测客观真实。
(三)强化督促整改。各参评对象要充分吸收和采纳评测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对评测过程中发现和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整改。镇属各部门要以此次镇机关内设机构行政效能评测工作为契机,对标检查,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和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塑造城关重镇的良好新形象。
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