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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 20:58:14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元市昭化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安办〔2018〕3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在我乡有序、有力、有效开展。现将《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0日




















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属地和行业的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土方、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乡范围内在建房屋及市政工程、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项目。

(二)整治重点

1.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整治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企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况。是否建立分包、外包、协作队伍管理“黑名单”制度,严格分包、外包、协作队伍和项目的监管,严禁将工程项目分包、转包和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是否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临时工、农民工、劳务工的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否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是否严格临时用电、动火、交叉作业等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严禁“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2.严格落实市安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情况。企业是否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土方(隧道)开挖、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评审和论证、审批、过程监控、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加强风险分析评估和管控情况。对超长隧道、大型桥梁建设项目,企业是否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论证瓦斯、岩溶、岩爆、断层及断裂带、暴雨、山洪、泥石流、高寒低温、大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是否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完善了安全对策措施。

4.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的安全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特别是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

5.深化打非治违,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乡安办、村建所、派出所等部门是否加强配合,严格执法;是否依法严查非法违法分包、转包情况;整治重大分部分项工程不严格编制、审批施工方案和不按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抢工期、抢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未经检测检验投入使用等行为。

三、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6月1日前)

各单位有关部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前)

建筑项目业主、施工、监理、设计、检测检验等相关单位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 、 《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 245 号令)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对照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切实落实责任和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指导。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至10月20日)

乡安办将于 8月下旬起,组织乡有关部门进行交叉检查,对全乡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督查。开展交叉督导检查要覆盖本地区相关领域建设项目 30%;各单位检查要做到 100%的全覆盖。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认真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报批评。

(四)总结巩固阶段(10月20日至12月底)

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单位要针对前期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研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严峻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

从上级通报的情况来看:2013 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已超过煤矿等高危行业,位居第二,特别是2015 年,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7 起、死亡 118人,较大事故 5 起、死亡 20 人,位居工矿商贸行业首位。我乡当前拆旧建新,聚集点的集中建设、道路硬化及合力砖厂恢复生产,面临自然灾害和危险有害因素增多;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所以,各单位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自觉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走形势、走过场的麻痹松懈思想。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方案

各单位和建筑施工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 “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客观分析此项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要求和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村建所: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建设项目及该领域建设施工用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工作。

交管办:负责公路、水路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整治工作。

农经站:负责水库、水利设施、在建维修(塘库堰)等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区输变电站及输变电线架设工程施工项目的专项整治工作。

安  办: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起重机械(不含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负责做好全乡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各单位、各行业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导检查,落实隐患整治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施工项目的督导检查,以严防易发生群死群伤和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造册,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治效果。

(四)深化打非治违,严肃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依法严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和“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规范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秩序,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查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电梯无产品合格证、无许可证、无备案登记、无施工设计方案、操作人员无资质证书和抢工期、抢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手段倒逼和促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典型案例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用公共社会舆论引导和监督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 要依法问责。对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问责,要打到痛处,让事故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五)密切配合协作,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黑名单”和安全诚信制度等工作落实,将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严重非法违法、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招投标、融资等方面严格限制其准入。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完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不断规范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工作。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的要求,积极按照工程项目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各单位,在晋贤建筑施工企业按上述要求扎实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并详实做好开展此项工作过程记录、建立健全好相关工作档案(备查)。请单位于 2018年6月15日前将具体整治方案报乡安办,2018年12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报告报送乡安办。各单位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扎实开展工作,政府将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