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站、队:
现将《2018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18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6日
2018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按照1月25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广元市昭化区政府2018年第一次安委会会议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责任,预防春节及两会期间环境突发事件,特制订本检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及我局环境安全监管责任,提高环境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上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执法大队,负责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区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固体废弃物和有毒有害产品的企业;区内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单位。
(二)检查内容
1.检查环境风险评价情况。检查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编制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新、改、扩建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是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2.检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情况。检查环境风险源单位是否按照《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修订,是否进行备案。
3.检查风险防范设施建设运行及应急物资配备情况。检查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是否完备,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按要求配备相关应急物资,是否建立应急物资的购买、保管、维护、更新、使用等台账,是否在应急物资使用后或过期失效后按要求进行安全处置。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25日至1月31日)。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辖区内环境风险源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一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全面检查阶段(2月1日至3月15日)。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辖区内环境风险源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一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检查结束后,请各检查组及时将检查情况报监察执法大队汇总,监察大队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落实整改。对对照排查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结合实际,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责令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单位一律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环保要求的应停产整治或者限制生产,必要时提请区人民政府予以关停;对发现存在隐患但不属于环保部门管理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二)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作为环境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排查检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风险评估、预案管理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督促环境风险源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整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备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和环境应急处置救援物资,做好应急准备。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做好此次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昭化区风险源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具体情况统计表
2.昭化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3.昭化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