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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关于卫计系统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8 12:49: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卫计系统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计系统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广元市昭化区卫计系统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

面试入闱人员于2018年9月12日8:30至16:30前到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9月13日8:30至16:30前到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后出现的缺额,将不再递补。请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随时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

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提供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材料。

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三)缴纳面试费用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须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要求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各职(岗)位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面试时间为每人12分钟,其中审题3分钟。

四、面试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作为确定入闱体检的依据,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最终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务必按本公告的要求执行,不再电话通知,逾期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39)8723928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卫计系统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