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对照剖析开展作风纪律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昭作风纪律办〔2018〕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此次开展作风纪律问题民主评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支部认真执行。
一、评议时间
5月21日---5月25日。
二、评议方式
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机关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后再由支部汇总情况),党外干部一同参加。
三、主要任务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 “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的核心要义,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把关,确保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严禁走形式、搞过场,认真谋划这次民主评议,精心组织实施。
2.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出意见,满腔热情帮助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更不能记恨记仇、打击报复。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揭短亮丑、开门纳谏。
3.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于本周五(5月25日)下午17:00前将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报告和图文信息报送到党委办。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水务局党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