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向学生就读幼儿园申请)
1.对象:建档立卡、孤、残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
2.标准: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其中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当地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其收费标准高于免除部分的,由学生家庭承担。非建卡户幼儿减免标准为1000元/生/年。
3.流程
(1)申请: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按学校制定的方案,申请填写《昭化区学前免保教费申请表》,建档立卡贫困幼儿不需填表。
(2)评审:学校审核。
(3)公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
(4)发放:教育局在春季5月底、秋季10月底完成打卡发放工作。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开学时直接免收保教费,不得先收后补。
(二)义务教育“三免一补、营养餐、肉食计划、倍增计划、零费用计划”
1.三免(免收)
2.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向就读学校申请)
(1)对象:中小学校在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全覆盖。
(2)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均按学期发放)。
(3)流程:
申请: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按学校制定的方案,填写《广元市昭化区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评审:班内初评,学校审核。
公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
发放:教育局在春季5月底、秋季10月底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3.“营养餐”(用于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膳食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4元/人/天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一年在学校时间按200天计算,800元/人/年。
4.“肉食计划”
在我区就读的小学生按8元/人/周,初中生按10元/人/周的标准提供两顿免费肉食。一年在校时间按40周计算,小学生320元/人/年,初中生400元/人/年。
5.“倍增计划”
(1)对象:我区户籍的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2)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其家庭脱贫后,按原标准资助巩固一年。
(3)流程:
审定:由各乡镇中心小学每学期按规定时间统计本学期享受“倍增计划”的学生名单,初审后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
发放:教育局在春季6月底、秋季12月底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6.“零费用计划”
“零费用计划”是针对建档立卡学生减免资料费、保险费的一项特别资助政策。
(1)对象:在我区就读的我区户籍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2)标准:据实减免。其家庭脱贫后,按原标准资助巩固一年。
(3)流程:
审定:由各乡镇中心小学每学期按规定时间统计本学期享受“零费用计划”的学生名单,初审后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
发放。教育局在春季6月底、秋季12月底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三)普通高中“一免一助、倍增计划”
1.免学费(向就读学校申请)
(1)对象: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标准:据实。
(3)流程:
申请: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申请,按学校制定的方案,填写申请表。
评审:班内初评,学校审核。
公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报区教育局。
发放:各校在收到拨付的补助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卡发放工作。建档立卡学生、孤儿、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教助供养学生开学时直接免收学费,不得先收后补,免除后的学费由财政等额补助。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向就读学校申请)
(1)对象: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标准:平均20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3)流程:
申请: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申请,按学校制定的方案,填写申请表。
评审:班内初评,学校审核。
公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报区教育局。
发放:各校在收到拨付的补助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3.“倍增计划”
(1)对象:我区户籍的建档立卡家庭普通高中阶段在校学生。
(2)标准:10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其家庭脱贫后,按原标准资助巩固一年。
(3)流程:
审定:由各乡镇中心小学每学期按规定时间统计本学期享受“倍增计划”的学生名单,初审后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
发放:教育局在春季6月底、秋季12月底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四)中职“一免一助一补”、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生活补助
1.免学费(向就读学校申请)
(1)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标准:1900元/生/年(昭化区)。
(3)流程:开学时直接免收学费,免除后的学费由财政等额补助。
2.中职国家助学金(向就读学校申请)
(1)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一、二年级涉农专业所有在校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3”所有学生。
(2)标准:20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3)流程:
申请: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申请,按学校制定的方案,填写申请表。
评审:班内初评,学校审核。
公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报区教育局。
发放:各校在收到拨付的补助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3.中职三年级生活补助(向就读学校申请)
(1)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的高三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2)标准: 10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3)流程:
申请:学生或家长按学校制定的方案,填写申请表。
评审:班内初评,学校审核。
公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报区教育局。
发放:教育局在春季5月底、秋季10月底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4.中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网上申请)
(1)对象: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含技工)学生。
(2)标准:500元/生/期的生活补助(休学期间暂停享受资助)。
(3)流程:
在线申请(每年春季学期于2月1日至3月31日开放注册申请,秋季学期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开放注册申请)。学生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网, 登录“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在线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就读学校信息、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按要求上传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及学籍证明扫描件。学生填报的信息必须与上传扫描件上的相关信息一致,提交后不可更改,可随时登录查询进度。在线申请时若出现个人信息校验失败,请到户籍地镇(乡)或县级扶贫部门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以后每学期申请仅需提交当期在校的学籍证明材料(转学的还需变更就读学校信息)。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期资助。
审核公示(分别在每年4月30日、11月25日前完成)。每学期在线申请截止后,区教育局汇总学生申请名单,会同区扶贫移民局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
(五)高等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倍增计划” 、重本特别奖励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网上申请)
(1)对象:2016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标准:按照4000元/生/学年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哲停发放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
(3)流程:
学生在线申请(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开放注册申请)。学生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进行在线中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就读学校信息、申请贷助项目信息、银行是户信息等,按要求上传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老生须加盖注册印章)、中央部属高校或跨省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扫描件。学生填报的信息必须与上传扫描件上的相关信息一致,提交后不可更改,可随时登承查询进度。在线申请时若出现个人信息校验失败,请到户籍地镇(乡)或县级扶贫部门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以后每学年申请仅需提交当学年在校的学籍证明材料(转学的还需变更就读学校信息)。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年资助。
高校审核(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有关省内地方属高校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录取时间、在读学历和学制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在籍在读等)和学费标准进行审核提交。在省内中央部属高校、省外高校就读的学生在线申请后,直接进入区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
审核公示(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区教育局汇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后,会同区扶贫和移民开发局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金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和发放,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
2.“倍增计划”
(1)对象:我区户籍的建档立卡家庭高等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2)标准:4000元/生/年。其家庭脱贫后,按原标准资助巩固一年。
(3)流程:
审核。由各乡镇中心小学每学期按规定时间统计本学期享受“倍增计划”的学生名单,初审后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
发放。教育局在春季6月底、秋季12月底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3.重本特别奖励
(1)对象:当年高考分数在一本线以上并被高校录取的我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标准:一次性奖励10000元。
(3)流程: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考证到区教育局申报。
(六)昭化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资助政策
1.对象:户籍在本县区域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学前教育到高等教有阶段就读的子女,在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含免学杂费、助学金、生活补助、扶贫贷助、助学贷款等)基础上,仍存在与子女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可申请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2.标准:教育扶贫救助标准为每户每年500-5000元之间,其中:在园幼儿每年500-1000元,小学生每年500-2000元,初中生每年1000-3000元,高中生每年1000-4000元,大学生1000-5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就学需求以及已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情况审定,若遇特殊情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区人民政府批准。
3.流程:申领程序遵循“申请—初审—审定—公示—发放”的基本管理程序。
申请。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填写救助基金申请表,提供救助需求相关证明,直接交到户口所属乡(镇)中心小学。
初审。乡(镇)中心小学对申请人家庭困难状况和提供的证明进行核实,签注意见后于一周内汇总上报教育局。
审定。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审核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审核,根据救助申请情况审定救助标准。
公示。各乡(镇)中心小学将救助申请审定情况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发放。区教育局及时将救助款打卡直发到学生(或监护人)手中。
(七)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电话:8725618)
1.对象:昭化籍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额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3.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4.期限:贷款合同时间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5.贴息:借款人在校期间所发生的贷款利息实行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借款人承担。
6.流程:
申请: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 csls. cdb. com. cn),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合同: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昭化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资料,合格后签订贷款合同。
回执: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发放: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合同审核通过后,开发银行分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助学贷款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中,可用于借款学生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