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通报精神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的通知》(川委厅〔2018〕29 号)和省脱贫办《关于反馈 2017 年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有关情况的通知》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举一反三加大整改力度,健全长效机制, 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改内容
1.专项整改问题
(1)将脱贫人口指标集中安排给当年计划退出村,无指标的即使达到也不让退出,有指标的未达标也想办法退出。(牵头单位:扶贫办;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继续坚持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科学确定脱贫人口指标,避免简单将脱贫人口计划安排给当年计划退出村,无指标的即使达到也不让退出,有指标的未达标也想办法退出的现象发生。
(2)住房安全方面。
①有的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面积超标、贫困户负债较重,有的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替代危房改造、扩大搬迁对象范围,有的搬 迁后脱贫举措没跟上等。(牵头单位:扶贫办、村建所;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政策水平。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全面准确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住房建设、资金补助等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知晓面和知晓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氛围。二是强化精准识别,锁定搬迁对象。严格对标政策,规范搬迁对象管理,严禁将非贫困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严禁将危房改造作为易地扶贫搬迁条件,严禁重复享受农房保障政策,切实提高搬迁精准率。对不符合政策的对象,坚决进行整改,并搬迁入住和正在实施搬迁的对象进行再次核实比对,在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完善标注,确保录入的信息与实际实施情况一致。三是强化标准执行,严控住房面积。
②有的危房改造建房面积超标、贫困户负债较重。(责任单位:村建所;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正在办理建房手续和在建的农房严格按照《昭化区农房建设指导图集》《昭化区建卡贫困(易地搬迁)户建房通用图集》执行。二是对自建房面积过大、标准过高的,或购买了超面积商品房或农村闲置房的易地扶贫搬迁户,采取三种方式处理后,再按规定标准重修或重购。动员超“线”户自行出售,或由乡调剂好易地扶贫搬迁户中的1-2 人户联户使用,此类用房应作适度改造,确保功能齐备和安全使用,避免财产纠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回,用于鳏寡孤独残等五保对象中需要集中供养的特殊贫困人口的“政府兜底”安置,产权归所在村集体或乡政府所有。对处在场乡、旅游区、农家乐区及线路上的超“线”房,可由政府全部或部分回购,交由当地村(社区)发展乡村旅游和集体经济,也可由专业合作社或业主收购。在实施中,要注意考虑搬迁户意愿,签订合理的房屋使用、利益分配等协议,促使搬迁户愿意调整面积,保障其经营收益。
2.重点整改问题
(1)目标标准把握不准确。
①盲目拔高标准,把“三保障”变成上什么学都免费、看什么病都不花钱、拆旧房盖大房住好房。(牵头单位:射箭乡小学、射箭乡卫生院;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教育方面:一是严格把握标准。全面核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全部享受国家、省、市、区各项资助、救助政策情况;全面核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有拔高享受国家、省、市、区资助、救助政策情况。二是落实政策举措。核实教师编制人数。根据区委编办对各校核定教师编制数逐校核查是否有空编现象,做到配足配齐师资,解决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办学基本条件达标标准,核查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场面积、功能室设施设备配备使用等是否达标。三是强化控辍保学。健全“五长联动”、“三方同类”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入学定期调查机制,做到确保不漏一户, 不漏一人,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学校一经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劝返无效的应向党委政府书面报告;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保证辍学学生复学。
医疗卫生方面: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进行全面整改。一是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人员,进行问题整改及相关工作;二是坚持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同医院加强联系,分析原因,主要有三方责任,医保不予报销等情况,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医疗机构在处理前来就诊的外伤患者只要核实为建档立卡户,及时办理住院手续,待入院后 3 个工作日内开展外伤调查,杜绝一例患者未落实先诊疗、后付费等健康扶贫政策,确保每一名贫困患者都能享受到健康扶贫政策;三是在通过电视、媒体、展板、宣传折页政策宣传的基础上,继续大力开展医务人员结队帮扶行动,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②降低标准,“三保障”未实现就宣布脱贫。(射箭乡小学、射箭乡卫生院;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坚持既不盲目提高标准,也不随意降低标准,认 真抓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有保障,一项不达标绝不 能宣布脱贫。
③放宽标准识别问题。(牵头单位:乡扶贫办;责任单位:各村支部,各帮扶单位)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精准识别的程序和要求,把握好标准,认真做好 2018 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到“该进则进、该退则退”,确保扶贫对象识别精准。
④存在少量漏评现象,住房安全和基本医疗保障不到位是漏评的主要原因。(牵头单位:乡扶贫办;责任单位:各村支部,各帮扶单位)
整改措施:实行致贫预警阻击,建立定期监测机制,由乡党委政府、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按月全面摸排掌握非贫困户的住房安全和基本医疗保障情况,村建立台账,由乡党委书记仲有举同志牵头,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帮联责任人、村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负责对可能致贫的,及时对症施策,做到有效阻击。
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危房摸排工作未全覆盖,个别家庭房屋未进行安全性检测,其房屋存在不同程度的墙体开裂、垮塌、漏风漏雨等安全隐患,导致漏评现象较突出。(牵头单位:村建所;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持续开展对农村住房的安全性排查和安全性检测,重点关注墙体开裂、垮塌、漏风漏雨、功能不配套,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强力整改。
⑥标准把握不准和工作不到位,有的地方仍沿用“五保户不再纳入建档立卡户”,导致个别分散供养五保户仍居住在危房中而造成漏评;个别村大病户和危房户 2017 年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未进行过村民小组评议,导致漏评。(牵头单位: 乡扶贫办;责任单位:各村支部,各帮扶单位)
整改措施:新建设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办法,解决“五保”、独居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实行致贫预警阻击,建立定期监测机制,由联村乡领导、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按月全面摸排掌握非贫困户中的大病户和危房户,分村建立台账,由乡党委书记仲有举同志牵头,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帮联责任人、村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负责对可能致贫的,及时对症施策,做到有效阻击。
(2)政策举措落实有偏差。
①基本医疗方面。个别贫困户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部分贫困户和脱贫户中,未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政策,未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健康扶贫政策。(牵头单位:射箭乡卫生院;责任单位:劳动保障所、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同医院加强联系,分析原因,主要有三方责任,医保不予报销等情况,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医疗机构在处理前来就诊的外伤患者只要核实为建档立卡户,及时办理住院手续,待入院后 3 个工作日内开展外伤调查,杜绝一例患者未落实先诊疗、后付费等健康扶贫政策,确保每一名贫困患者都能享受到健康扶贫政策。二是在通过电视、媒体、展板、宣传折页政策宣传的基础上,继续大力开展医务人员结队帮扶行动,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②教育扶贫方面。个别少数民族深度贫困地区师资力量不足,教育配套设施不健全,学生上学难问题较为普遍,还存在个别学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牵头单位: 射箭乡小学;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政策举措。核实教师编制人数。根据区委编办对各校核定教师编制数逐校核查是否有空编现象,做到配足配齐师资,解决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办学基本条件达标标准,核查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场面积、功能室设施设备配备使用等是否达标。二是强化控辍保学。健全“五长联动”、“三方同类”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入学定期调查机制,做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学校一经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劝返无效的向乡党委政府书面报告;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保证辍学学生复学。
③产业扶贫方面。不同程度存在重短期效益、轻长效机制建立现象,带贫益贫机制弱,组织化程度低,同质化严重。部分地区脱贫缺乏产业支撑,抽样发现,有的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为零,有的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有负债情况,“空壳村”现象严重削弱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产业扶贫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农经站;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关于农业产业扶贫不同程度存在重短期效益、轻长效机制建立现象和产业发展同质化严重的问题。主要从优化产 业布局着手,紧紧围绕全区“4+2”特色优势产业,聚焦聚力发展“五大产业集群”,通过“三园”布局产业,推进以传统产业布局向全域带状和区域点状版状结合布局转变,形成“三带多点多片” 产业发展格局,必须坚持连片规划搞主导产业,坚持产业发展长短结合、以长为主、以短养长。乡村和各类园区须围绕全区产业总体布局,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交通水利等条件,遵照市场、自然规律,科学规划确定确定主导产业,避免产业发展一哄而上、同质化。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一批“一村一品”专业村、“一乡一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园区。关于农业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底、带贫益贫机制弱的问题。一是加强产销对接,科学研判市场行情,及时发布市场行情预警信息,引导农户合理布局,减少滞销损失;按季度对农业产业生产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结合产品质量、数量等,通过“益农社”等电商渠道发布供货信息;引导贫困户、专业合作社主动对接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协会成员参加各类展销会、推介会,拓展市场路径,增强其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二是大力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带动贫困户能力提升,指导督促建立与贫困户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主要利益联结机制。督促指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贫困户“三个带动”工作台账,检查核实其带动数量、质效,并作为兑现其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贫困户积极投入产业发展,激发贫困户内在动力。三是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统筹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积极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因村制宜采取资产租赁、股份合作、自主经营、综合服务等发展路径,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同时,把集体经济发展与特色产业结合起来,健全产业链条,增强集体经济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
④金融扶贫方面。部分地方扶贫小额信贷使用不精准,不符合贫,未落实免低押、免担保政策,未按照基准利率贷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将贷款用于修房子、储蓄在银行中获取利息。(牵头单位:乡信用社;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组织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村风控小组成员在清理基础上认真规范整改,对于存在贷而未用现象的贫困户,要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加强其产业发展规划, 督促其将信贷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或投入能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的产业,扩大资金使用效益。对整改后仍无贷款使用需求、无产业发展项目的贫困户,要及时收回贷款。对前期清理出的“户贷企用”情况,要持续开展规范,突出贫困户自愿度和提高其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参与度,建立有效利益联结机制。对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工作中出现的贷款重名、非贫困户获贷和贫困户巨额商业贷款等异常情况,发现一起坚决纠正一起。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发放和使用扶贫小额信贷,对今后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发放过程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规定,同时,组织动员各村风控小组,合理规划当地产业发展,引导贫困户将贷款用于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张种植业、养殖业及第二、三产业,禁止用于购房、购车、医疗、婚丧等消费性用途。
⑤住房安全方面。危房改造政策执行不够到位,有的农户房屋未进行过安全性检测,有的农户不知道自住房屋的危险等级。有的县危房改造的资金补贴环节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个别农户危房改造补贴资金近 3 年内未拨付的情况。(牵头单位:村建所;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一是村建所对建房户住房验收合格的,存在补助资金有滞留的必须在 6 月 5 日前全部兑付到位。二是对已完成建房任务的农户(一般户、建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户)未兑付补助资 金的,由村建所在 5 个工作日内组织村、社初验后,一般户申请拨付资金上报区安居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建卡贫困户和易地搬迁户上报区发改局申请验收合格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兑付资金。
(3)基层干部攻坚能力不足。
①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干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战能力较弱、想干不会干、帮扶供需错位等问题,个别地方帮扶力量与驻村任务不匹配,驻村帮扶力量不足。(牵头单位:乡“六个一”协调办;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一是全覆盖开展帮扶力量履职情况评估,按照省市区选优配强帮扶力量的工作要求,对工作能力与帮扶任务不相适宜的进行调整召回。二是对于部分基础条件差、脱贫任务重的贫困村调整充实部分力量。统筹乡干部、村社干部、小学教师、乡卫生院院长等力量,全覆盖联系非贫困户。三是着力提升帮扶能力,制定“剪刀”干部培养方案,坚持重点示范培训、行业专题培训、单位辅导培训相结合,采取政策宣讲、案例教学、现场考察等方式,全覆盖培训各级帮扶力量,让每一位干部都成为技术型帮扶干部。
②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帮扶效果不明显,有的帮扶后贫困户家族收入未增加,未对家族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生效果,有的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对象更换,出现阶段性“断档”现象。(牵头单位:乡“六个一”协调办;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一是因地制宜,提升帮扶规划帮扶项目精准度。各乡党委对接帮扶部门,集中对贫困村帮扶规划帮扶项目开展“再体检”行动,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细化调整帮扶规划及项目。二是因户施策,制定贫困户精准帮扶措施。针对贫困户出现的新困难、新问题,帮扶部门加强与乡党委、村“两委”对接力度, 制定精准有效的帮扶措施,完善修订帮扶手册和帮扶计划,并持续推动落实。三是保证帮扶力量稳定。坚持干部管理“三个全面暂停”,在脱贫摘帽前,除上级组织要求外,全面暂定干部一般性外出考察、乡干部上挂锻炼,帮扶力量原则上不再调整。
③驻村工作队帮扶措施中,宣传政策比重大,互助落实相关政策和组织培训、发展产业占比较小,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收脱贫能力明显不足。(牵头单位: 乡“六个一”协调办;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一是建强基层组织,加大培训村党组织带头人、致富带头人和村级后备干部,抓好能人回引和遴选能人进班子工作。二是助推产业发展,坚持市场需求与群众意愿相结合、短期产业与长 期产业相结合,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做好市场对接,培育新 型经营主体,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三是办好农民夜校,持续开 展“四讲一述”,强化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引导群众感党恩,增 强群众自我发展主动性。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①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的贫困县长达一年没有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有的县乡村干部扶贫政策不熟、情况不明。(牵头单位: 乡政府;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乡扶贫办,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加大乡村干部扶贫政策宣传力度,结合各级培训,广泛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印发政策明白卡,让每一名干部都成为政策明白人。
②一些地方会议多、填表多、检查多,精准帮扶流于形式,个别地方弄虚作假。有的驻村工作队队员日常工作主要是填表、撰写材料,应付各级考核检查评比。(牵头单位:乡党委政府;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乡扶贫办,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周二、周三“无会日”要求,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的会议,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二是精简表格和检查, 除必须填报的表格和检查外,能简就简。三是转变工作作风,要将群众满意认可作为驻村帮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周二、周三“三同”活动日要求,保证2/3的干部到村,2/3精力用于入户帮扶。
③驻村工作队不住村或部分队员不住村,存在“驻村走读” 现象和“一帮多”等挂名帮扶现象。(牵头单位:乡“六个一”协调办;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一村一队原则,全覆盖组建贫困村、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坚持每个工作队队员不少于3名,并落实一名班子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管理。二是刚性落实贫困村工作队员全脱产驻村、非贫困村第一书记脱产驻村要求,实行日抽查、周通报,保证力量到岗到位。
④贫困劳动力培训不够精准到位,培训没有全覆盖,有培训需求的贫困户中部分没有接受培训。接受了培训的贫困户中,部分对培训的技能掌握不够熟练,影响了就业,培训的效果不明显。(牵头单位:乡劳动保障所;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开展专项调查。在“六有”大数据平台的数据支撑下,按照“户登记,村(社区)成册,乡建账, 县(区)汇总”的原则,整合乡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驻村帮扶干部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再次组织开展贫困劳动者培训意愿调查,全面掌握贫困劳动者培训需求。二是持 续整合培训资源。深度整合全区培训资源,在全面总结 2017 年培训资源整合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涉农培训资源整合力度,整合人社、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培训资源,切实解决重复培训、低效培训的问题。三是开展 针对性培训。根据贫困劳动者培训意愿、企业岗位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探索培训“四条路径”。探索“企业+学校”“协会+学校”培训路径,开展定向培训;探索涉外就业培训路径,赴成都、浙江等地开展涉外就业培训;探索“三包两免”扶贫专班培训路径,开展机械操作、育婴护理等技能培训;探索就近培训路径,通过田间课堂、农民夜校等形式,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做到有培训 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培训全覆盖。四是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执行培训结业考核细则:培训结束后,一是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 单内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报由市职业鉴定指导中心组织鉴定考核;二是对各类农业种养殖技能培训,无职业鉴定要求的,会同培训机构制定考试试卷,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实现对开展各类职业培训质量评价工作全覆盖,确保培训质量。五是开展培训质量“回头看”。每期培训结束后,强化质量监管,采取100%电话回访的方式进行培训质量“回头看”调查,对参训者满意度、技能掌握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对技能掌握不熟练、就业技能水平不高且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贫困劳动者,再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就培训质量不高的培训机构进行约谈或取消培训资格。
⑤帮扶措施不到位导致脱贫户返贫,个别脱贫户脱贫质量不高,没有享受帮扶措施。(牵头单位: 乡“六个一”协调办;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经区委决定要求帮扶力量新一轮调整、充实、轮换后,至区脱贫“摘帽”验收前保持相对稳定。联系县级领导、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每周到乡、到村开展工作不少于 1 天,由乡“六个一”帮扶力量服务管理办公室建立到岗台账和解决问题台账。“无会日”即“三同”活动日,各帮扶单位每天必须要统筹不少于 2/3 的帮扶干部到村到户开展工作,到村后 2/3 的精力入户开展工作。乡“六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帮扶力量到位和履职情况坚持“日抽查、周通报、月排位”,每月现场督查必须达到帮扶单位总数的 2/3。
(5)扶贫资金投入使用不规范。
①资金拨付慢,结转结余率较高,县级资金结转结余率较
2016年下降较多,资金滞留在乡问题凸显。(牵头单位: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项目建设。督促各部门、村精简项目程序,通过拨付项目启动资金、缩短项目财评时间、灵活项目建设方式等让当年项目早启动,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早完工。二是加快项目验收报账。特别对以前年度结转扶贫资金、各类搬迁资金,设定“下一批资金拨付前必须将预拨资金报账”的硬性规定,同时将报账率纳入财政脱贫攻坚考核,加强资金报账的督促力度。三是加快资金兑付。针对各项到户资金,乡财政所打卡直发,提高成功率;预拨各项目启动资金,拨付项目进度款的方式加快资金拨付;通过精简报账资料和拨款审核程序,缩短拨款时间。
③资金虚假冒领、贪占挪用现象仍时有发生,存在骗取套取、贪污挪用、违规使用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牵头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廉勤委)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各整改站所的负责人是落实扶贫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本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履行主体责任; 对本系统存在的问题,要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各村落实整改措施。要抓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业务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突出审计整改工作重点。各整改部门要对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现象进行全面自查。特别是对扶贫审计中明确指出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每个问题都要有可行举措,要深入分析原因,尽快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原则。对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确属不能逆转的问题,要完善相关制度, 从源头上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将发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整改,同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机结合,统筹谋划,综合治理,务求实效。四是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对点名道姓的站所和村要立即全面整改到位,其余村和部门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对问题整改工作中, 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整改工作推进缓慢,无故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并扣脱贫攻坚专项考核分值。
二、整改步骤
(一)制定整改方案(2018年5月15日前)
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对照整改内容,制定操作性强的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二)全面自查整改(2018年5月16日至6月3日)
按照“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法,就国家考核发现指出的问题、省级考核发现的问题、今年第一轮全覆盖督导指出的还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照单全收,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 2017 年扶贫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台帐,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员,限定整改时限,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如“农户收入单一或不稳定”等本阶段不能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后续整改措施。
(三)上报整改结果(2018年6月5日至6日)
各村要及时将问题整改情况分类报送乡扶贫办,并建好台帐;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将问题整改结果(含附件1)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档形式上报乡扶贫办。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将国家、省考核要按照多少类、多少项、多少个问题统计汇总,形成《2017 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清单》(详见附件 1)于 6 月6 日前报送乡扶贫办。
(二)乡纪委、各村要认真填写《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执纪问责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2)于 6 月6日前报送乡扶贫办。
(三)此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对各村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