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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晋贤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5 16:57:29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程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同时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控制村级负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请各村村民委员会、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 

  

 

 

晋贤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特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村民委员会以集体资金、上级专项扶持资金、村民集资以及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或捐赠资金等为来源的,投资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新建、扩建、改建、修建、养护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区级指导监督、乡协调管理、村级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村级工程项目监管;乡负责村集体债务警戒线设置及村级工程项目的审查、指导、管理、监督、验收;区级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对村级工程项目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投资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也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原则

第二条  尊重基本建设规律,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深化前期工作,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中监督,在注重程序规范的同时不影响效率的提高。

第三条 努力建立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

第四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用、经济、牢固、美观”为项目设计定位的指导思想,兼顾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注意降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维护费用。

第五条 推行投资预算硬约束制度,实行限额设计。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投资预算。

第六条 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安全、保证质量、控制工期、节约投资、保持廉洁,即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廉洁“五控制”目标。

第三章  工程项目建设流程图

见附件1

第四章  工程项目决策

第七条 乡政府对村级建设项目实行储备管理。各部门应当根据行业规划、重点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对拟在近三年实施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储备。对列入储备库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 编制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结合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会同区级部门规划后向上争取项目实施,报请区政府审议通过后下达计划。

第九条 年度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执行与调整。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各村、部门应当严格按计划内容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第十条 对已纳入年度计划,但执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不可预见等因素确需调整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按项目类别应及时向区级相关部门申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对年度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乡要建立由纪委、财政、农经、村建等相关机构和监督部门工作人员为主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审查、资金筹措、方案审查、工程申报立项、工程招投标监管、质量监管、资金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五章  工程项目前期管理

第十二条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前,必须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功能、建设规模、投资额度、筹资方法、实施时间、招投标办法等),同时提出村项目监督小组人选(一般由村监委主任任组长,村民代表、村监委成员、懂技术的村民等3-5人组成),经广泛征求党员、村民及多方意见后,报乡党委、政府审核,然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2/3以上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项目监督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报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备案。

第六章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原则,初步设计方案在按规定报批前,要进行审查。审查参加人员由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项目监督小组成员、有关专业人员等组成,对于工程图纸中出现的问题或不齐全之处,要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或修改图纸。

第十四条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总投资规模,实行分级招标。投资总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至50万元以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由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建设方式;达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场集中交易规模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额50万元以上),在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审批手续完毕的前提下,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符合可采用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发包项目,应按规定程序履行手续后(竞争性谈判或比选),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不准有意肢解工程或分项发包工程,严格遵循公告、报名、开标、中标、签约等程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十五条 通过招投标的项目一般应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费在5万元以上的也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的除外)。村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施工材料、施工质量、工程变更、价款支付等内容进行检查核实并提出意见建议,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并做好监督记录。村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关于工程概况、项目责任人、完成进度等内容的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无论是材料的选用、施工的质量、养护的规范等方面都要按合同、图纸自觉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对于施工中的隐藏工程等重要环节,要由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对于监理人员提出异议后,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监督)单位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若确要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联系单,先由监理单位对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进行确认,然后由项目监督小组集体商定(组长签字认可),履行相关程序,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变更金额在5%以内的,由村“两委会”讨论同意;变更金额在5%以上不到10%的,由村“两委会”同意后征得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变更金额在10%以上的需经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区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收支必须纳入账内核算,并实行转账结算。工程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运作,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的要求凭完税凭证付款(包括预付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村级工程验收前,进度款支付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的70%。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通过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作用发挥正常,无质量缺陷时应及时对该项工程管护责任进行移交。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监督小组要落实专人对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书面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项目结束后,要上报乡农经站备案。 工程项目结算书要按照要求进行编制,必须有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项目监督小组应根据实际工程量和相关标准进行严格、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审计,以审计核定价作为结算工程款项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尾款支付时应由档案管理人员签注资料文件交付情况,若资料未交付,则不予付款,对资料已交付的工程按审计核定价支付尾款。一般工程建设资料应包括: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书面决议;项目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表;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等验收资料;工程预决算书、工程结算审计资料;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招投标资料。

第二十二条 乡分管领导、项目相关站所和村级班子成员在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本办法或未按照有关项目建设性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项目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问责。构成违纪的,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相应党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监督小组应及时报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并通知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对工程进行逐项验收,验收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合同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书应经全体参加验收人员的签字认可。项目监督小组要做好验收会议记录,认真填写《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表》,对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做到工完场清,并及时将整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归档,妥善保管。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可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遵照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晋贤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附件2:晋贤乡项目建设编制储备领导小组

附件3:晋贤乡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竣工验收领导小组



附件1:

晋贤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仲明轩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杨浩顺    乡组织委员

        王德刚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惠蓉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张  伟    乡纪委副书记、乡综治办主任

        李  桦    乡村建所负责人

        席  倩    乡财政所负责人

        姚淑蓉    乡农经站站长

        相关工程项目站所负责人

        相关工程项目实施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村廉勤委主任       

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一)根据昭化区总体规划布局,根据我乡实际分行业建立项目储备库;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要求,负责对相关项目进行全部的领导和指导;审定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方案,做好工程的招标及施工单位的确定工作;

(三)负责施工进度的调度、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问题;对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收集整理工程项目实施开展情况的各种文字、图纸、照片资料,负责工程项目资料审查、收集存档,建立规范的工程项目建设档案 。

(四)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复核收支原始票据,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审签合规、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按期结算并报告,全过程参与财务监督、竣工验收、决算,资料送审等工作;

(五)财务人员工程项目独立核算、单独建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工程款,防止超拨工程款;负责督促做好相关工程合理缴税工作;对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所有账目最终解释负总责。

(六)负责工程项目专项审计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附件2:

晋贤乡项目建设编制储备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仲明轩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王德刚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惠蓉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梁  平    乡纪委委员、兽防站站长

        李  桦    乡村建所负责人

        康  铭    乡林业工作站站长

        周永华    乡农业服务站站长

        吴彦维    王家水务站站长

        张洪林    王家供电所所长

        相关项目实施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

二、工程项目建设编制储备领导小组职责

(一)根据昭化区总体规划布局,根据我乡实际分行业建立项目储备库;

(二)负责拟上报工程项目前期调研、初步规划;

(三)负责拟规划工程项目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现场规划;

(四)负责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规划编制;

(五)负责以初步确定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














附件3:

晋贤乡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竣工验收

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浩顺    乡组织委员

副组长:王德刚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张  伟    乡纪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席  倩    乡财政所负责人

姚淑蓉    乡农经站站长

李  桦    乡村建所负责人

相关工程项目站所负责人

相关工程项目实施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

书、村廉勤委主任、村民代表       

二、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竣工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在工程施工中随时深入现场监管,全程参与隐蔽工程抽验、材料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竣工验收工作,认真填写监督记录,及时报告在建工程的进度、质量情况 ,对该项工程建设质量负责。          

工程验收主要查看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负责指挥协调项目工程各阶段、重点部位的检查验收;负责对项目工程整体情况做出评价,对质量缺陷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完成后方可进行二次复验;负责工程竣工运行正常后组织管护责任移交;负责出具乡级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鉴定书);负责审察工程项目资料规范、完整情况。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工程项目建设综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