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0日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黄晓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坚持“稳中求进、跨越发展、融合发展”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001万元,同比增长12.8%,增速全市第一。上级各类补助收入170139万元,较上年增长8.07%。盘活财政存量6100余万元。
二是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民生支出133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5%,其中省定10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投入88440万元。精准扶贫投入71653万元。产业发展投入22384万元。生态公益林、环境污染防治建设投入3713万元。
三是财税改革持续深化。制定和完善《广元市昭化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广元市昭化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等8个制度,有效提升财政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水平。66.55%的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已办公务卡。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更加规范。
四是审计整改持续强化。至2018年6月30日,相关单位采取加大催收征收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等举措,已将去年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未全面整改的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制度办法26项。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均为22777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均为2601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均为221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社保基金预算收入6048万元、支出3804万元,当年结余224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454万元。与今年初向区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各少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各多1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和滚存结余各多105万元。上述差异主要是根据决算整理期清理结果作出的调整。
二、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延伸审计了区国资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委农工委、区教育局等单位。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和调整方面。一是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未编制到项级。二是预算调整方案未说明和列示品迭后调整减少社保基金预算收入情况。三是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220万元,与当年及上年实际经营收益差异较大,部分同类企业利润上缴比例不一致。
2.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截留88.81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二是1944.68万元林业专项资金下达时间滞后3个月以上。三是2014年2046万元的财政借款未收回。
3.财政改革管理方面。一是违规向财政专户划拨资金调节库款4000万元。二是个别单位预算公开数据不准确。三是3个一级预算单位和38个二级预算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四是区财政银行账户管理平台未与市人民银行联网。
4.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区财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草案未编制到项级,未在决算草案中对支出减少等情况作说明。
5.延伸审计情况。区教育局截留代管资金利息收入15万元,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等超预算支出,新购口盘汽蒸车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区委农工委原小康办欠付个人款17.15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结算。区国资局未制定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企分类管理办法等制度,企业职工薪酬结构不一致。
(二)区地方税收征管审计
审计了原区地税局税收征管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未及时征收税款58.56万元。
2.未及时清算个别房地产项目税款。
3.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较帐面数不一致。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区人社局、区文广新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和园林局4个部门。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区人社局。一是截留人事招考报名费等预算收入19.25万元。二是向个别无《就业创业证》或创业项目计划书人员发放就业补助。三是无预算列支体检费、手续费等11.25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超预算76.66万元。四是已拆并二级机构资产和账目未合并,银行账户未注销。五是部分以前年度机关经费和部分机关内部往来长期挂账,6.26万元个人借款长期未清理。六是其它交通费用支出决算较账面少5.76万元。
2.区文广新局。一是部分支出依据不合规。二是租车费、差旅费等较2016年度有较大增幅。三是决算漏报上级主管部门拨款等65.91万元。四是部分公务接待报销“三单不齐”。五是未建固定资产卡片账,资产管理系统核算至2015年12月。六是所实施的部分工程项目至审计日未按规定办理工程造价结算或财务决算。七是未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3.区水务局。一是截留专户利息收入32.96万元。二是2万元1年以上职工备用金借款未收回或结算。三是部分公务接待报销“三单不齐”。四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决算少于账面支出。五是个别村委会实施的人饮工程材料领用数与乡镇供水站的台账发放数不一致。
4.区林业和园林局。一是应编未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预算,办公费和差旅费年初预算编制不合规。二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较2016年有较大增幅。三是未制发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园项目实施监管办法和绩效考评细则,预拨到村的项目资金未完成县级报账。四是部分村委会实施的林业项目验收工作不规范,确定项目实施人不合规。五是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总额比固定资产科目余额多65.58万元。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
把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审计工作重点,按要求实施好相关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审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扶贫审计。一是个别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向已离世160人发放政策补助7.64万元。二是个别部门信息共享不及时,向1户非贫困户和6户已清退建卡贫困户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三是部分村委会实施的建设项目管理不合规。四是个别部门预拨到村的扶贫补助资金县级报账不及时。
2.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一是区环保局畜禽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二是区农业局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畜牧发展规划和污染突发事件防控预案等不健全;柏林沟镇未将耕地保护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三是个别单位部分重点工作管理不规范、不到位。
(五)民生资金和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继续把民生资金和项目作为审计监督重点,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提高民生资金使用绩效。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2015年至2017年惠农补贴使用“一卡通”专项审计调查。一是个别部门未按月发放补贴资金。二是2.8万元退耕还林资金未通过农户本人“一卡通”发放。三是个别村委会重复申领生态效益林补偿,个别学生和个别农户重复享受补助补贴1.17万元。四是112人以个人名义申领集体土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集体山林退耕还林补贴60.47万元。五是个别部门向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补贴11.43万元。
2.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一是2个棚改项目进度缓慢。二是2人瞒报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违规租用公租房,并享受补贴。三是45套公租房闲置。四是44套公租房产权登记不及时。五是35套公租房的6.62万元租金未及时收取。
(六)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2017年6月以来,共对30多个单位的简政放权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个别乡镇污水处理站未按时完工。
2.2个已关闭退出煤矿的采矿权许可证注销不及时。
3.个别乡镇河段长的巡查工作不规范。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共审结工程项目19个,审减工程造价1540.87万元,综合审减率12.86%。对业主单位自行组织审计项目实施抽查审计38个,核减工程造价378.63万元。对大寨水库等6个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一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定招标。二是部分项目变更增量无相关手续。
2.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不合规。一是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是多计工程价款1540.87万元。三是超合同工期较普遍。四是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组织不科学,工程进度缓慢。
3.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项目建设单位普遍未认真履行结算审核职能。二是清单编制中清单漏项、工程量不准等问题较普遍。三是完工项目结(决)算办理及送审不及时,95%超出办理规定期限。四是部分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单位未提交监理情况月报、年报等履约成果资料。五是个别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不足。六是个别项目现场资料管理不规范。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了处理,审计移送11件,相关单位正在进一步查处和积极整改中。
三、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严格预算约束。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强化税收稽查和清理,杜绝税款征收、结算不及时的行为发生;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督促各非税收入征收部门依法依规收解资金。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复的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维护预算的刚性约束。三是强化财政绩效考核。加快健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和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系,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约束和问责机制。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统筹财政、审计、内部审计等监督资源,加大财政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有效。
(二)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一是深入开展扶贫等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惩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行为。二是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深化企业改革,切实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三是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建设领域廉政风险。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一是指导预算单位准确公开财政信息,做到预算经费公开编码等准确无误。二是督促区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和有条件的二级乡级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消费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三是尽快健全完善财政平台功能,实现区财政银行账户管理与市人民银行联网。四是健全完善区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四)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下发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严肃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原因,完善相关制度,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逗硬审计整改督查督办,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为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兴广战略昭化实践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