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水务局集中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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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6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水务局党组班子进行了集中巡察。在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区水务局党组班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局党组核心意识不强,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和班子成员的参谋助手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落实,服从意识不强。
2.党建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党组会议不规范,党支部学习次数较少,党课教育流于形式,党课材料抄袭拼凑,警示教育不到位。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不够。
3.制度执行不到位,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忽视对干部的日常监管,干部职工自我约束力差,存在迟到早退现象,站、所人岗分离突出。
4. 管党治党不严,宗旨意识不强,存在懒政、怠政、行政乱作为现象。对备用饮用水源环境污染监管整治不到位。
5.公共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差旅费报销未经审签列支,无效票据报账,票据不全,支取大额现金,公务派车程序不规范,私设“小金库”和“收送红包礼金”等现象。
6.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两个责任”认识不清,“一岗双责”落实不够。集中学习不够,对分管站所廉政工作专题研究少。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回避制度监督执行不到位。
7.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存在白条列支,大额工程款现金支付给个人,基础设施项目未经审批就组织实施,不按批准方案实施项目,重大工程量变更无审批手续。
区委第一巡察组要求区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强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明确、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入学习党规党纪,严明党的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干部的监督和指导,抓好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针对党员发展、党内活动开展、人事任免、公务接待、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站好岗,履好职,严守纪律,恪尽职守,关注民生,亲民爱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明觉镇集中巡察
反馈问题公开
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4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明觉镇党委班子进行了集中巡察。在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明觉镇党委班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党的建设工作不扎实。党课资料缺失,对干部群众党性党纪教育不够,个别年轻干部对“三会一课”认识不清。党委会议记录不严肃,顺序前后颠倒,内容不完整。
2.管党治党不严。作风纪律教育不够,警示教育不够,民主生活会没按规定召开。评先选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在编不在岗问题突出。执行上级政策搞变通、做选择,产业发展资金使用不规范。
3.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列支住宿费,长期私车公用,公共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支出票据不全,未经审签就列支,白条列支,大额现金支付,村干部长期不移交财务手续。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真承包假自建,工程转包等问题。
4.作风不实。形式多,接地不够,工作安排多、督促落实少,解决群众问题办法少。群众信访突出。
5.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流于形式。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专题研究较少。“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乡纪委缺乏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区委第一巡察组要求明觉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强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细化 “一岗双责”,加强干部作风教育,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要针对党员发展、民主测评、公务接待,尤其是住宿费的管理、干部选用、公务用车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拣银岩街道办事处集中巡察反馈问题公开
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5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拣银岩党工委及班子进行了集中巡察。在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拣银岩党工委及班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党建工作不扎实。党课教育流于形式,党课资料存在抄袭现象。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走样。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相互批评不够,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监督不够。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人事任免讨论流于形式。
2.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共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存在烟酒列支,私车公租,办公设备购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支付票据不全,白条列支,违规使用票据。固定资产登记不全。非税收入未上缴。
3.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忽视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迟到早退、不假长期外出、酒后驾驶现象。不相容职务未分离,任职回避不到位。
4. 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落实。责任书签订不规范。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缺乏监督检查和考核。
5.项目管理不规范。公示期未满签订合同。
区委第一巡察组要求拣银岩党工委及班子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强落实整改。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干部的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纪律执行力。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细化“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针对管党治党、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集中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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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及班子进行了集中巡察。在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区司法局党组及班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党组协调作用发挥不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够,对农村征地拆迁、补偿赔付、务工维权等方面的法律宣传服务不够到位。
2.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够深入扎实。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不够。
3.抓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学习制度走样,对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不够。
4.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党员教育不深入,民主评议党员不扎实。讲党课网上下载讲稿,脱离本部门实际。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民主氛围不浓。
5.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差旅费报销执行政策走样,违规发放奖金。固定资产采购和使用管理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车辆租用管理不规范。领导班子成员驾驶公车,私车公用,安全风险意识不强。
6. “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开展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力。
区委第二巡察组要求区司法局党组及班子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强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和“一岗双责”的落实,防范廉政风险。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三重一大”和“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党的政治生活,强化民主决策。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丁家乡集中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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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4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丁家乡党委及班子进行了集中巡察。在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丁家乡党委及班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村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未按规定召开,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党费收缴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未建党费收缴台账。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先进党支部评选资格审查不严。
2.制度执行不严。嘉陵江流域限养区污染源整治不到位,会计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经费支出凭证无领导审签,银行转账支出无原始凭证作依据,个别干部重复报销差旅费和下村补助。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研究、安排部署和检查纪检工作不够,党员警示教育不够。
4.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确定、工程项目发包及合同签订不规范。超决算价支付工程款。
5.宗旨意识不强,惠民政策兑现不及时。部分惠民资金长期滞留账面。对精准脱贫工作安排部署、督促不够到位。对集体发展资金使用、产业项目发展指导督促不够到位。
区委第二巡察组要求丁家乡党委及班子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强落实整改。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强化警示教育,注重制度和机制建设,强化项目、资金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强化政治意识,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紫云乡集中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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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5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紫云乡党委及班子进行了集中巡察。在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紫云乡党委及班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意识形态基础工作薄弱,抓思想建设不够到位。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党委会记录不够全面,缺乏痕迹化管理。谈心谈话制度流于形式,乡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少,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沟通不够。
2.党建工作不扎实。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活动开展少,支部工作记录不规范。抓村级班子建设不力,个别村党支部班子软弱涣散。个别党员党性意识不强、思想觉悟不高、日常律己不严、生活作风不正。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研究党建和纪检工作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层层压实。“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谈心谈话活动流于形式。
4.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规范。村级财务坐收坐支。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固定资产使用无登记台账。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对村级财务指导监管不够,公开公示不到位。
5.工作纪律松懈,个别工作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
区委第二巡察组要求紫云乡党委及班子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强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村务”指导,推进“村务”公开。强化资金管理,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工商联集中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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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日至5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工商联党组班子进行了集中巡察。在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区工商联党组班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管党治党力度不够。党的组织建设滞后,党员活动开展少。党内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将民主生活会开成了工作总结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资料不完整。
2、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公务接待三单不齐,报销票据附件不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不明确。“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重安排,轻监督,主动开展监督教育不够,交心谈心教育活动开展少。
4、干部管理不规范。个别职工工作纪律松懈,上下班迟到、早退。监督管理乏力,不敢动真碰硬。
5.工商联会员组织的协调作用发挥不好。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会员企业反映的问题协调解决不到位。
区委第四巡察组要求区工商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强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细化 “一岗双责”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民主生活。进一步强化“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加强干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发挥工商联会员组织的协调作用。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妇联集中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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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5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妇联党组织班子进行了集中巡察。在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区妇联党组织班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党建工作不扎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次数较少,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到位。党组织活动不规范,资料不完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到位。
2.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认识不充分,重安排轻检查,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交心谈心活动开展少。对大额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
3、干部管理不规范。考勤、会议签到不规范,工作纪律松懈,个别干部存在慵懒拖沓现象。
4、制度执行不到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 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审核不严,票据不完整,公务接待“三单”不齐,报销凭证不规范。账务调整无依据。代管的救助金与其他资金混淆核算。
5.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宣传不深入,解决群众困难不到位,群众来信来访咨询求助事项办理不及时。
区委第四巡察组要求区妇联党组织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强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细化 “一岗双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强化“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加强干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