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四川省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广元市昭化区出台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报送内容。按照“两单一表一报告”的方式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由区政府安办制定后,书面函告给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承办单位,其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由承办单位负责制定。要坚持“一人一档”的原则,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的纸质和电子档案同步建立,由各承办单位自行管理。
二是明确报送单位责任。区委领导班子成员由区委办公室统一报送,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报送,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由各办公室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由各单位负责报送,各乡镇(街道)由各党政办报送。
三是明确报送时间。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实行季报告制度,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前向区政府安办报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表,在2019年1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年度述职报告。
四是明确档案管理。要建立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履职档案要专柜存放,由专人归档管理,查阅和使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应当严格登记、严格审批、严格执行查阅和使用规定。在相关人员变动时,要把此项工作作为移交的重要内容,杜绝出现工作断档或管理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