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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区政府文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0-15 12:30: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134号)要求,区政府对建区以来至2016年1月,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元府发、昭府发、元府函、昭府函、元府办发、昭府办发、元府办函、昭府办函)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区政府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以及已被新的文件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5233件区政府文件宣布失效(涉密文件按规定另行通知)。凡宣布失效的区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同时,要及时将宣布失效的区政府文件从广元市昭化人民政府网站中删除。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及区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政府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消除制约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坚决破除对企业和群众干事创业的各种束缚,并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政策和管理出现“空档”,为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宣布失效的区政府文件目录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18年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