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业主自行委托审计的质效,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需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自行委托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其审计中介机构的确定,实行集中抽取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待审项目登记。项目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查后,填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自行委托审计登记表》(附件1),报送区审计局登记。
二、集中抽取方式。集中抽取由区审计局组织,一般安排在周五(节日调休除外)举行。所有已登记待审项目的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以及所有库内投资审计中介机构参加。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随机从我区中介机构备选库中抽取审计中介机构,抽到应回避的中介机构时应重新抽取。
三、集中抽取监督。区纪委派驻相关单位的纪检筹备组要做好集中抽取的现场监督,每次集中抽取均应抽派相关人员全程参加,确保项目分配公开、公正、公平。
四、抽取结果执行。项目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应与被抽中的中介机构现场签订《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计协议》(附件2),并积极组织配合审计,监督审计纪律执行。项目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无故更换审计中介机构的,审计部门不予备案,财政部门不予拨款,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中介机构不得选择性审计,两次无故不接受项目分配的,将取消参审资格。
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自行委托审计登记表
2.广元市昭化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计协议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附件1
广元市昭化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自行委托审计登记表
编号: 单位:万元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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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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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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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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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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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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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需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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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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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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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评控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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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直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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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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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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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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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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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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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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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登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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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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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抽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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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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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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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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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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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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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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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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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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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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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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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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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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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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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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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年 月 日会议确定要(不)复核。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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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 年 月 日通知建设单位要(不)复核。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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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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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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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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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反馈的审计纪律执行情况的核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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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基本情况及审计需求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审计委托部分由参与集中抽取仪式的相关各方填写,其余部分由审计局填写。
附件2
广元市昭化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计协议
甲方: XXXX局(单位)
乙方: XXXX(审计中介机构)
根据2017年3月22日乙方与广元市昭化区审计局签订的《昭化区社会中介机构参审服务合同(造价类)》(以下简称《合同》),以及 年 月 日集中抽取结果,甲方委托乙方办理
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业务。本协议相关约定均以《合同》约定为准。
附:《合同》约定,单个项目200万元以下20个工作日内完成,200—500万元30个工作日内完成,500-1000万元4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0-5000万元50个工作日内完成,5000万元及以上的70工作日内完成。因特殊情况,书面报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