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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2018年度创业明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6 18:28:02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各类群体勇于创业的社会氛围,弘扬创业精神,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创业明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2018年9月30日—11月2日。

二、评选对象

依法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区内创业的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转业军人、库区移民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三、评选条件

(一)参选企业或个人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正常经营,无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费行为。

(二)近3年内创业项目,以前年度已受表彰的对象不再重复推荐。

(三)创业主体吸纳就业良好,投资规模大、带动辐射强、社会影响大。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为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实地考察、部门评审、公示表彰四个阶段。

(一)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2018年9月30日—10月15日。各乡镇评选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填写附件1并报送至区就业局。

(二)实地考察:2018年10月16日—10月25日。根据报名情况,区人社局成立考察小组,从上报材料中筛选30家开展实地调查。重点核实创业明星候选人相关创业事迹、创业项目经营状况等情况。核查情况与申报资料不一致者,取消评选资格。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推荐15人入选下一环节。

(三)部门评审:2018年10月26日—10月28日。入选人员填写附件2,将申报材料送创业地党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区人民法院审核信用情况、同时送工商、税务、环保部门审核。创业人员是党员的,需创业地纪检部门签署明确意见。部门评审不合格者取消其申报资格,根据评审情况从中评选10人为拟表彰对象。

(四)公示表彰:2018年10月28日—11月2日。评选结果通过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申报所需资料

(一)《昭化区“创业明星”候选人推荐表》及《广元市昭化区“创业明星”候选人部门评审表》各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候选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候选人创办经营实体相关证照复印件、吸纳就业佐证资料(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花名册、用工考勤表册),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土地面积佐证资料、租金支付依据),相关收入证明资料;

(四)候选人近期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分行出具)原件。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活动知晓率,及时报送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确保评选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创业明星”候选人推荐表

      2.广元市昭化区“创业明星”候选人部门评审表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           


(联系人:蒲跃林  8725631,孙有材  872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