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至5月,区审计局依法对广元市昭化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地税局)2017年度税收征管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客观反映了区地税局2017年度区本级税收征管及预算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对审计结果认真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款征收不合规。一是未及时征收税款58.55万元,目前已征收税款50.68万元,下余税款7.87万元已由广元市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全部退还于购房户,由购房户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自行申报缴纳。
今后将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机关管理不规范。一是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2.8万元,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二是未附培训学习相关文件列支职工培训费2.92万元,已将相关依据补附支付凭证后。
三、决算编报不真实。2017年决算编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实际少支出165.15万元,我局今后将严格执行决算编报的八字方针,全面、真实、准确的编报财务决算。
以上是我单位的整改情况,下一步我单位将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预(决)算执行,完善内审监督机制,全面提升税源监控能力等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昭化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