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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1 15:10:1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丁家乡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站所、部门:

为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8〕82号)和《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昭府办函〔2018〕139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我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集中采集、交叉比对、上门核实等方式进行。

二、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部门负责人、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乡信息采集工作,各村(居)文书和各社社长担任联络员,民政所和劳保所为牵头部门。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李正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梁、冯琴、何清英三同志为成员,负责宣传动员、政策指导、技术服务、信息填报、核实比对等具体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民政所、劳保所、党政办、派出所、村建所、国土所、统计站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各业务领域数据共享,联动运行,共同做好信息采集、核实比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动员。各村(居)、各站所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和广大退役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信息采集工作提供有力舆论引导。要通过广播公告、张贴海报等方式,让人民群众知晓政策,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积极参与配合信息采集工作,为信息采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注意宣传口径统一,遵守宣传纪律规定,做到有的放矢、不越雷池。

(四)添置设施设备。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全区将集中购买一批多功能信息采集仪和便携式信息釆集数据核查终端,由区民政局根据乡镇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人员情况配发至各乡镇(街道)用于信息采集工作。同时,由党政办负责询价采购笔记本电脑、打复印机等必要设备一套,专门用于信息采集工作,确保采集信息安全有保障。

(五)加强信息保护。各村(居)、各站所部门,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尊重采集对象意愿,对自愿放弃信息采集登记的对象不得强制要求其申报。信息采集人员要依法履行保密义务,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在采集、比对、核实工作中,强化安全防范,确保数据安全。

各村(居)、各站所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作为、抓好落实,确保于2018年11月22日前完成第一阶段任务(采集上报基础信息),2019年3月12日前完成第二阶段任务(交叉校核、修订、补充其他综合信息)。


附件:丁家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广元市昭化区丁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8日



附件:


丁家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洪均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正元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乡长

秦  林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张其松  乡正科级干部、老促会会长

        于  晶  乡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

        丁  梁  乡民政所负责人、移民办负责人

        冯  琴  乡民政所干部

        何清英  乡劳保所负责人

        陈  军  乡村建所负责人

        孙  虎  乡财政所负责人

        冯克武  丁家小学校长

        王咸敏  青龙村村主任

        王安虎  湖溪村村主任

        王普贤  双龙村村主任

        刘礼江  断桥村村主任

        母红梅  玉罗村支部副书记

        刘理凡  社区居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