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重要组成形式,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管理创新、矛盾纠纷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防邪反邪、国家安全、执法监督和政法队伍建设等十项重要职责和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部门概况
区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执法监督室3个机构和政法宣传指导中心、区法学会机关2个事业机构,区委维稳办、区委防邪办、区综治办、区国安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区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6个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常设机构挂靠政法委。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委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58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2.01万元,占100%。
2017年区委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57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5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2.0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45.67万元,增长8.5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5.57万元,增长24.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76万元,占91.23%;公共安全支出18.98万元,占3.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万元,占2.74%;医疗卫生支出5.99万元,占1.04%;住房保障支出9.92万元,占1.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27.76万元,完成预算101.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公用经费2017年完成结算。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7年支出决算为18.98万元,完成预算8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经费示结算完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5.8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5.9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8.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23.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预算5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严格审批程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0.54万元,主要原因为车改后无保留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7批次,8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45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3.01万元,比2016年增加72.48万元,增长20.6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委政法委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还没有完全到位,动态监控做的还不够好。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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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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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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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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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策(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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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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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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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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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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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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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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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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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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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依据(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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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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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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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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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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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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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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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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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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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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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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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期评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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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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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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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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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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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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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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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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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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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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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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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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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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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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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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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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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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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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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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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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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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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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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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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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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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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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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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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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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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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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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开展(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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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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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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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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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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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成效(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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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特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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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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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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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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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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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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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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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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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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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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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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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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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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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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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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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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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因区委政法委无二级预算单位,未对下属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外交20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外交管理事务支出。
11.公共安全204(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
12.教育205(类)支出: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3.科学技术206(类)支出: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8.城乡社区21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9.农林水213(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0.交通运输(类)支出:指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务方面的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215(类)支出: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2.商业服务业216(类):指反映商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3.金融217(类)支出:指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24.国土海洋气象等22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22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26.粮油物资储备22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