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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28 12:53: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广元市昭化区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并制定全区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做好招商项目的编制、储备、包装、论证、推介工作。

3.负责招商引资投资信息的收集、追踪工作及项目的洽谈、跟踪、协调、督促,搞好“一站式”服务。

4.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和对外联络服务工作,为有关部门和外来企业提供招商和咨询服务。

5.做好项目统计上报工作,牵头负责对区招商目标责任单位的招商单项考核工作。

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区紧紧抓住跨越发展的重要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整合、调动各类招商引资的资源和力量,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部门服务、全方位参与的前提下,发挥重点区域、部门、产业和企业的作用,以引进大项目和有助于形成产业聚集、产业升级、形成新经济增长极的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扩大招商引资规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截止12月底,我区共签订正式合同83个,投资总额385.21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7个,到位市外资金49亿元,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区招商局内设3个股室1个中心,分别是办公室、项目股、区域经济协作股和区外来企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招商局本年收入合计2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7万元,占100%。

2017年区招商局本年支出合计2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5万元,占41.6%;项目支出152.35万元,占5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3万元,增长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73万元,增长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1万元,占9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万元,占4.3%;医疗卫生支出4.15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6.8万元,占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6.16万元,完成预算1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调入行政人员1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24万元,完成预算109.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调进人员和调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10.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调进人员和调资。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预算11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调进人员和调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5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会议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8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节会招商活动、季度签约客商邀请、省内外招商推介活动、玉龙湾风情小镇等大项目招商、来区考察客商接待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8.7万元,下降14.6%。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逐年递减的规定,缩减开支,控制接待次数和降低接待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招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万元,比2016年增加1万元,增长11%%。增长主要原因是新调进人员和调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招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招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产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方法欠缺;三是绩效评价工作未全面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资产管理,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创新工作方法。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

评价结果应用(3分)

1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2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2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