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是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只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统一战线有关理论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反映情况,并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联系我区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调查研究和管理我区对台侨务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对台侨务方针、政策;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负责我区党外人士的安排。做好人大党外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统一战线团体的党外人士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区政府及其他工作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抓好党外中青年干部队伍建设和新的代表人物的选拔工作。
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各方面关系,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和推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统一战线各个方面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
调查研究我区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统战史志工作。
负责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被统战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管理区工商联(商会);指导有关统一战线团体和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
完成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区统战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会议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优势,主动作为,不断巩固统一战线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为促进我区统一战线工作创新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深入学习了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在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2012〕4号、省委〔2012〕16号和市委〔2013〕41号文件精神,做好了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大了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和管理,完成调训任务,积极做好了党外干部的推荐工作,协调做好了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开展联谊交友活动。二是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和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加强工商联基层商会、异地商会组织建设;引导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和联谊交友活动,开展好光彩扶贫“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攻坚活动。三是协助民主党派做好换届工作,搞好自身建设,发挥人才、智力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四是指导政治协商计划,加强协商民主工作;全年组织召开情况通报会、民主协调会、座谈会、学习交流会6次,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工商联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搭建好平台。五依法加强对民族事务的管理,全面掌握少数民族情况,认真落实民族政策,努力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六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对宗教政策的宣传,积极推进“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活动,坚决制止乱修小庙和滥塑神佛像行为,严厉打击邪教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渗透,妥善处理因宗教引起的突发事件。七是认真落实涉及我区《“十三五”时期九广合作协议任务分解》的工作,争取项目、人才技术支持,做好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完成了市九广合作办布置的工作任务,服务昭化经济社会发展。八是搞好对台宣传和台属定点联系,加强对台交流合作,服务好落地项目,争取台商的援助。九是切实加强对基层统战、民族宗教、对台工作的指导,完成了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台办布置的工作及目标任务,做好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系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委统战部本年收入合计217.8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3.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占100%。
2017年区委统战部本年支出合计20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1万元,占77.02%;项目支出48万元,占22.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7.8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6万元,增长30.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0.84万元,增长29.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07万元,占67.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万元,占5.36%;医疗卫生支出3.91万元,占1.87%;住房保障支出5.74万元,占2.75%;其他宗教事务支出48万元,占22.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5.07万元,完成预算9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费、差旅费等未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6.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7万元,完成预算15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组织了“昭化区经贸考察团”赴台开展考察交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2万元,占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7万元,占91.4%。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2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2人。开支内容包括:2017年组织昭化区经贸考察团赴台考察交流。在台期间,考察团一行先后参观了新竹科技园区、台北文化创业园、手信坊观光工厂、嘉义酒厂、清境农场、台一生态休闲农场等企业,拜访了新北市绿色产业发展协会、大湖乡农会协会组织。通过考察,考察团进一步了解了台湾科技文化创新、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发展思路、经营和管理模式,极大地开拓了视野。考察团成员一致认为,学习借鉴台湾科技文化创新、生态休闲农业发展经验,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昭化区科技文化创新、生态休闲农业发展。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万元减少6.7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区委统战部未保留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8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5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九广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公务接待;上级统战民宗部门及其他省市(州)县(区)统战民宗部门,各级民主党派、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来昭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接待活动;港澳台地区社会团体和有影响的个人来昭交流、参观三国文化等接待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97万元,比2016年减少1.66万元,下降2.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委统战部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