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旅游发展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旅游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实施乡镇旅游发展规划,对本区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4.拟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策划和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5.负责全区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6.负责旅行社设立核准申报、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审核和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负责全区导游人员的管理和景区景点讲解人员资格认定。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招商引资工作。
8.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9.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初核和申报,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10.制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职能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年累计接待游客645.5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8.7亿元,实现门票收入942.17万元,分别增长24.10%、27.85%、15.32%。
(2)编制完成《关于推进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昭化实践的实施意见》(昭委〔2017〕75号文件),对照市委下达的40项重点目标任务,梳理和分解落实全区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创建119项目标任务(2017年31项),涉及32个区级相关部门,加强项目推进督察督办,超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细致包装和生成生态康养旅游相关项目23个,截至目前招引和签约生态康养项目9个(含其他部门3个),签约项目资金达282.9亿元。
(3)持续完善柏林湖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配套,牵头完成柏林湖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作。全面完成118项建设任务,成功创建柏林古镇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柏林湖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4)昭化院子、嘉陵江河堤、鸭浮安置区、红岩大桥、临港现代农业园区、大寨水库等14个项目全面有序推进,西部绿色家居产业城、“两路一隧”、亭子湖环湖旅游公路、虎跳嘉陵江大桥等9个项目正加快开工前期准备,新培育牛头人家精品民宿7家;栖凤峡旅游公路进入施工设计阶段,“四路五桥四隧道”等重点城市基础设施、长滩河“五化”工程加快推进,平乐农旅产业园进入规划设计,卡尔温泉城及海洋馆建设正加快推进,巨石温泉酒店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广元东部新城“一日游”旅游线路正加快推进。
(5)推进中青城投签约项目落地,加快重点项目开工。昭化古城旅游度假区项目完成总规评审,签订了《投资协议》和《用地补充协议》,上位规划调整加快对接;一期一段一批次用地331.15亩土地依法出让,一期一段取土场拆迁、一期二段红线划定等正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山水太极大酒店”开工建设,昭化古城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
(6)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完成红岩镇坪林村、朝阳乡柏杨村2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8户民宿达标户创建工作,指导剑昭线、环亭子湖、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乡村旅游发展。完成《牛头村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牛头村旅游扶贫行动计划》《五一村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五一村旅游扶贫行动计划》《五马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建议书》《栖凤峡综合康养旅游项目可研》等编制工作;新培育创建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8家,乡村民宿10家,其中已通过市级验收评定三星级以上农家乐3家,申报四川省精品特色业态经营点2家,四川特色业态经营点3家,建立乡村旅游合作社3家。古渡人家被评为农家乐园、天雄关生态农庄被评为养生山庄、大朝驿站被评为精品创意文苑。全面完成朝阳乡柏杨村、红岩镇坪林村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任务。全年乡村旅游接待游客375.9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18.45万人次,乡村旅游总收入11.05亿元,带动农民人均增收278元。成功创建为2017年四川省乡村旅游强县。
(7)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加强旅游市场监管,重点抓好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治理,净化旅游市场,全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常规、专项检查。完成三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数据省市区同网传输。加强对涉旅企业的监督管理,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点时段和日常旅游综合执法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7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2次。全区培训涉旅人员56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1.43%。健全12301旅游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全年受理游客举报投诉2件,处理回复率100%,游客满意率100%。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举报投诉。
(8)强化旅游综合营销和区域合作,积极参加省市旅游专项营销活动,到成都、陕西、重庆、海南等重要客源地进行宣传营销,全面完成市上下达宣传营销任务,抢抓西成高铁开通契机,高点站位开展旅游营销宣传;依托乡村旅游协会积极开展乡村旅游节会营销,成功举办巨石温泉养生节、大朝年猪节、青牛峡钓鱼节、紫云猕猴桃采摘节、丁家冬枣节、大朝乡牛头柿子节等各类乡村节会活动10余次;完善“昭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功能,集宣传、预订、意见征求于一体,全年推送各种宣传200期,新增粉丝近20000人。
(9)完成提升“昭化六特”等旅游产品,新开发樱花系列及其他特色旅游商品10余个;开发旅游餐饮主题宴席,特色小吃3个。筹划和承办“相约广元·情定昭化”万人相亲大会、蜀道乡村文化旅游节、平乐荷花节、柏林湖樱花节及年货节等大型旅游宣传营销活动5次。全年在国家、省级以上媒体杂志发布旅游重大新闻信息和文章30条(篇)。
(10)完成三江新区建设任务。
(11)综合全年各项工作可望进入全市旅游工作综合考评前三名,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2.重点工作
(1)脱贫攻坚。实行全局干部每人有帮扶对象,成立了局联乡帮村“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和驻村工作队,选派了3名第一书记,更新了明白卡和脱贫手册,建立了帮扶台帐和驻村帮扶工作台帐。动员全局力量,多次前往大朝乡五堆、新凡、孟江村和柏林沟镇岚黎村贫困户入户开展帮扶,开展了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回头看”“回头帮”活动,完成贫困人口精准再识别工作。持续开展“三同”活动,群众满意率和认可度高。认真解决部分贫困户不通广播电视、住房不配套、土鸡(羊)销售难等实际问题。2014年至2016年26户已脱贫户未出现返贫情况,2017年17户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摘帽。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切实履行协助柏林沟镇岚黎村脱贫攻坚职责,加强区质监分局和柏林沟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完成了该村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并将该村核心旅游资源列入柏林古镇景区二期建设目标,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
(2)项目推进。昭化古城旅游度假区项目推进顺利,完成区域内项目投资5.03亿元;全面完成柏林古镇国家4A级景区和柏林湖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任务,整合投入各类资金1.4亿元。全面完成临港园区及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3)招商引资。包装储备康养旅游项目23个,直接签约项目6个(不含其他部门),签约资金276.1亿元,到位资金5.03亿元,完成固投13260万元,分别占任务数的55.22倍、100.6%、110.5%。
(4)农业农村工作。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带动农民人均增收278元。
(5)临港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建设。全面完成17项建设任务。
二、部门概况
区旅游局局内设机构为统计信息股、规划产业股、质量规范管理股、市场促进股、执法大队、办公室、平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2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31万元,占97.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万元,占2.86%;上年结转收入8.74万元。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8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27万元,占58.6%;项目支出202.31万元,占41.4%;年末结转结余44.4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4.31万元、488.5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6.17万元、199.19万元,增长76%、68.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7.79万元,增长6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万元,占3.7%;医疗卫生支出6.86万元,占1.4%;农林水支出92.88万元,占19.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6.37万元,占72.9%;住房保障支出11.38万元,占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86万元,完成预算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92.88万元,完成预算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6.37万元,完成预算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7.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80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3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34万元,比2016年增加81.42万元,增长145.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98万元。主要用于智慧旅游数据平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无公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1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绩效目标评价的重视不够,二是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的监管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对绩效目标评价的认识,二是加强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的监管。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合理性(5分)
|
5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目标管理(5分)
|
5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部门绩效情况
(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人才培养(5分)
|
5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2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项目名称
|
广元市昭化区旅游发展局旅游厕所建设项目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20分)
|
科学决策(10分)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5
|
5
|
绩效目标 (10)
|
明确性
|
5
|
5
|
合理性
|
5
|
5
|
项目管理(10分)
|
资金管理(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项目执行(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项目绩效 (特性指标70分)
|
项目完成(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完成时效
|
5
|
5
|
完成成本
|
5
|
5
|
项目效益(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10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10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8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总分
|
97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窗体顶端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旅游发展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旅游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实施乡镇旅游发展规划,对本区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4.拟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策划和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5.负责全区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6.负责旅行社设立核准申报、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审核和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负责全区导游人员的管理和景区景点讲解人员资格认定。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招商引资工作。
8.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9.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初核和申报,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10.制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职能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年累计接待游客645.5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8.7亿元,实现门票收入942.17万元,分别增长24.10%、27.85%、15.32%。
(2)编制完成《关于推进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昭化实践的实施意见》(昭委〔2017〕75号文件),对照市委下达的40项重点目标任务,梳理和分解落实全区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创建119项目标任务(2017年31项),涉及32个区级相关部门,加强项目推进督察督办,超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细致包装和生成生态康养旅游相关项目23个,截至目前招引和签约生态康养项目9个(含其他部门3个),签约项目资金达282.9亿元。
(3)持续完善柏林湖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配套,牵头完成柏林湖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作。全面完成118项建设任务,成功创建柏林古镇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柏林湖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4)昭化院子、嘉陵江河堤、鸭浮安置区、红岩大桥、临港现代农业园区、大寨水库等14个项目全面有序推进,西部绿色家居产业城、“两路一隧”、亭子湖环湖旅游公路、虎跳嘉陵江大桥等9个项目正加快开工前期准备,新培育牛头人家精品民宿7家;栖凤峡旅游公路进入施工设计阶段,“四路五桥四隧道”等重点城市基础设施、长滩河“五化”工程加快推进,平乐农旅产业园进入规划设计,卡尔温泉城及海洋馆建设正加快推进,巨石温泉酒店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广元东部新城“一日游”旅游线路正加快推进。
(5)推进中青城投签约项目落地,加快重点项目开工。昭化古城旅游度假区项目完成总规评审,签订了《投资协议》和《用地补充协议》,上位规划调整加快对接;一期一段一批次用地331.15亩土地依法出让,一期一段取土场拆迁、一期二段红线划定等正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山水太极大酒店”开工建设,昭化古城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
(6)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完成红岩镇坪林村、朝阳乡柏杨村2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8户民宿达标户创建工作,指导剑昭线、环亭子湖、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乡村旅游发展。完成《牛头村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牛头村旅游扶贫行动计划》《五一村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五一村旅游扶贫行动计划》《五马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建议书》《栖凤峡综合康养旅游项目可研》等编制工作;新培育创建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8家,乡村民宿10家,其中已通过市级验收评定三星级以上农家乐3家,申报四川省精品特色业态经营点2家,四川特色业态经营点3家,建立乡村旅游合作社3家。古渡人家被评为农家乐园、天雄关生态农庄被评为养生山庄、大朝驿站被评为精品创意文苑。全面完成朝阳乡柏杨村、红岩镇坪林村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任务。全年乡村旅游接待游客375.9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18.45万人次,乡村旅游总收入11.05亿元,带动农民人均增收278元。成功创建为2017年四川省乡村旅游强县。
(7)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加强旅游市场监管,重点抓好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治理,净化旅游市场,全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常规、专项检查。完成三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数据省市区同网传输。加强对涉旅企业的监督管理,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点时段和日常旅游综合执法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7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2次。全区培训涉旅人员56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1.43%。健全12301旅游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全年受理游客举报投诉2件,处理回复率100%,游客满意率100%。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举报投诉。
(8)强化旅游综合营销和区域合作,积极参加省市旅游专项营销活动,到成都、陕西、重庆、海南等重要客源地进行宣传营销,全面完成市上下达宣传营销任务,抢抓西成高铁开通契机,高点站位开展旅游营销宣传;依托乡村旅游协会积极开展乡村旅游节会营销,成功举办巨石温泉养生节、大朝年猪节、青牛峡钓鱼节、紫云猕猴桃采摘节、丁家冬枣节、大朝乡牛头柿子节等各类乡村节会活动10余次;完善“昭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功能,集宣传、预订、意见征求于一体,全年推送各种宣传200期,新增粉丝近20000人。
(9)完成提升“昭化六特”等旅游产品,新开发樱花系列及其他特色旅游商品10余个;开发旅游餐饮主题宴席,特色小吃3个。筹划和承办“相约广元·情定昭化”万人相亲大会、蜀道乡村文化旅游节、平乐荷花节、柏林湖樱花节及年货节等大型旅游宣传营销活动5次。全年在国家、省级以上媒体杂志发布旅游重大新闻信息和文章30条(篇)。
(10)完成三江新区建设任务。
(11)综合全年各项工作可望进入全市旅游工作综合考评前三名,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2.重点工作
(1)脱贫攻坚。实行全局干部每人有帮扶对象,成立了局联乡帮村“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和驻村工作队,选派了3名第一书记,更新了明白卡和脱贫手册,建立了帮扶台帐和驻村帮扶工作台帐。动员全局力量,多次前往大朝乡五堆、新凡、孟江村和柏林沟镇岚黎村贫困户入户开展帮扶,开展了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回头看”“回头帮”活动,完成贫困人口精准再识别工作。持续开展“三同”活动,群众满意率和认可度高。认真解决部分贫困户不通广播电视、住房不配套、土鸡(羊)销售难等实际问题。2014年至2016年26户已脱贫户未出现返贫情况,2017年17户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摘帽。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切实履行协助柏林沟镇岚黎村脱贫攻坚职责,加强区质监分局和柏林沟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完成了该村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并将该村核心旅游资源列入柏林古镇景区二期建设目标,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
(2)项目推进。昭化古城旅游度假区项目推进顺利,完成区域内项目投资5.03亿元;全面完成柏林古镇国家4A级景区和柏林湖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任务,整合投入各类资金1.4亿元。全面完成临港园区及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3)招商引资。包装储备康养旅游项目23个,直接签约项目6个(不含其他部门),签约资金276.1亿元,到位资金5.03亿元,完成固投13260万元,分别占任务数的55.22倍、100.6%、110.5%。
(4)农业农村工作。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带动农民人均增收278元。
(5)临港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建设。全面完成17项建设任务。
二、部门概况
区旅游局局内设机构为统计信息股、规划产业股、质量规范管理股、市场促进股、执法大队、办公室、平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2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31万元,占97.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万元,占2.86%;上年结转收入8.74万元。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8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27万元,占58.6%;项目支出202.31万元,占41.4%;年末结转结余44.4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4.31万元、488.5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6.17万元、199.19万元,增长76%、68.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7.79万元,增长6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万元,占3.7%;医疗卫生支出6.86万元,占1.4%;农林水支出92.88万元,占19.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6.37万元,占72.9%;住房保障支出11.38万元,占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86万元,完成预算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92.88万元,完成预算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6.37万元,完成预算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7.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无保留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3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34万元,比2016年增加81.42万元,增长145.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98万元。主要用于智慧旅游数据平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无公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1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绩效目标评价的重视不够,二是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的监管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对绩效目标评价的认识,二是加强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的监管。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合理性(5分)
|
5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目标管理(5分)
|
5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部门绩效情况
(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人才培养(5分)
|
5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2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项目名称
|
广元市昭化区旅游发展局旅游厕所建设项目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20分)
|
科学决策(10分)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5
|
5
|
绩效目标 (10)
|
明确性
|
5
|
5
|
合理性
|
5
|
5
|
项目管理(10分)
|
资金管理(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项目执行(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项目绩效 (特性指标70分)
|
项目完成(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完成时效
|
5
|
5
|
完成成本
|
5
|
5
|
项目效益(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10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10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8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总分
|
97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窗体底端
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窗体底端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