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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防震减灾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28 12:53:45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防震减灾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行规、规章和行业标准;二是制订全区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的职责,负责提出辖区内及邻近地区地震趋势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破坏性地城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检查督促其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负责地震无线电台岗管理工作,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四是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管理城镇,经济开发区以及重大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水库地震,人工诱发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五是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区级及以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农村房屋的抗震设防工作;六是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学术交流指导和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七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八是负责全区地震台监测、管理、维护等业务工作,保障仪器正常运转,及时按规定向市上报送监测资料。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卓有成效。一是地震监测台站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11月底,我市首个无人值守水化地震前兆监测台站在柳桥四季温泉体验馆顺利建成,目前已完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二是群测群防工作手段不断创新。今年以来,在规范已有宏观观测点的基础上,又新建了元坝镇青树村水产科技园、王家中学老水井、石井铺养羊场、虎跳冬枣园、明觉养鸡场等5个标准化地震前兆宏观观测点,并全面完成了挂牌、合同签订、业务培训等工作。三是“三网一员”队伍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立足乡镇换届人员有所变动的实际,重新对全区防震减灾助理员、宏观观测员进行了定额核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分批次对防震减灾助理员、宏观观测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指导,切实做到人人业务熟练、技能精到、责任心强。四是扎实搞好地震监测台站的运行管理工作。坚持常态化对文村前兆台、柳桥水化前兆台的地震观测环境进行了清理维护,落实各项管护责任及措施到人头,确保了所有台站设备全年无故障高效运行。五是专业人才引进实现突破。为补齐补强监测工作技术短板,通过面向全省公招方式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名,对地震监测数据处理、分析和研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震害防御监管审批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抗震设防宣传力度切实加强。认真学习贯彻和积极宣传《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在城区和29个乡镇充分采用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干部和广大村民、市民进行深入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各部门、各行业在抗震设防工作中依法执行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准的督促指导,确保了国家的新法规、新举措在基层工作中落地生根。二是实行部门联动监管加强抗震设防。要求区住建局、乡镇人民政府立足各自的职能职责,严格把好农房建设抗震设防审批关,强力推进土坯房的改造工作,助力全区脱贫攻坚。会同区住建局共同修订《昭化区民居建设图集》,印制600余册发放至乡镇、村社,并联合发文规定民居建设必须选择图集样式,杜绝自行设计和篡改。落实专人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土坯房改造抗震设防技术指导、检查和服务,农村新建房屋全部达到当地最低抗震设防标准,实现了无房不设防的目标。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累计投入项目资金共计4亿余元,改造土坯房17300余户,建成农居安全示范点约180余个,为农房改造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三是坚持把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纳入防震减灾的工作范畴。全年高标准完成了元柳工业园(一期)基础设施、权坝台阶地项目等10余个重大建设项目、30余个常规建设项目的安全性评价和备案工作,并要求水力、交通等部门自觉进行项目安全性评价工作。四是高效完成了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市简政放权相关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完成了防震减灾行政权力事项认领、编辑和上报工作,共认领权力事项23项。“一窗受理”综合窗口进行了调整设置,确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时运行。

(三)防灾减灾综合应急能力大幅提升。一是层层压实责任。调整充实了全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150套,覆盖所有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以及212个行政村,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区、乡、村三级责任体系。二是常态化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利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学校、医院、机关、企业等单位开展各类地震应急疏散演练52场次,参演人数达15000余人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通过演练,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紧急逃生避险意识和提高了群众的自救自护能力。三是建强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了由区人武、公安、消防、卫计、交通、通讯等单位400余人的专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不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救援专题培训8次,进一步提高了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由志愿者、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有力保障了乡、村紧急救援力量。四是切实加强灾报体系建设。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更新了PDA灾情速报系统软件,调整了灾情速报队伍,专题召开PDA灾情速报系统培训会议,建全了PDA专项台帐,搭建了网络交流平台,增强了服务管理能力。PDA巡检演练参与率达到100%,全区所有PDA服务器运行正常。五是规范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严格按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在昭化古城、平乐景区、元坝城区、中心集镇等地新建规范性应急避难场所10个,进一步提高了灾害防御能力。六是应急综合能力增强。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建设完善区防震减灾信息监测中心,实现与省市地震信息联网共享,采购了信息展示系统、对讲机、照相机、卫星电话、应急包、野外工作服等设备,全面提升了防灾应急能力。

(四)防震科普知识宣传深入人心。一是加强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重要节点与常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深入乡镇、社区、企业、机关等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七进”活动,在广场、超市、集镇、社区、工厂、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25场,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培训讲座8场,发放《防震减灾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读本》、《地震应急知识手册》等科普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的疑难问题120多个。通过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民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自防、自救、互救及抢险救灾能力。二是助力脱贫攻坚,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年初制定了“防震减灾知识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重点对63个贫困村分年度全覆盖进行科普宣传,紧抓贫困村项目建设规划、农户房屋建设抗震设防等契机,及时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抗震设防、法律法规,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到群众的高度认可。三是创新宣传手段。通过互联网+、电视、网络、微信、LED屏等媒体平台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确保科普宣传取得实效。四是示范创建成效显著。坚持以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创建为主要工作抓手,通过以点带面发挥出重要辐射作用。今年成功创建了的一所市级示范学校和一个市级安全示范社区。

(五)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深入宣传区委关于集中力量决战决胜扶贫攻坚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监督指导了大务村各项有关国家脱贫攻坚政策的落地、实施,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贫困户家中开展各类政策宣传,增进了困难群众的奋进意识和主体意识。二是扎实开展结对帮扶。了解掌握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认真核对各项政策补助资金到账情况,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发展支柱产业,确保户有增收支柱产业项目,帮助贫困户完成新建住房配套设施的完善和庭院经济的规划发展,协调了整村的水、电、路、活动阵地、公共娱乐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的资金和落实,确保一对一帮扶落地见实效。三是认真开展季度督导工作。根据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贫困户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活动,及时开展季度督导,组织全体干部入户逐一走访,算好贫困户的收支帐,并督促、辅导百姓记好收支流水账本,摸清贫困群众的住房、经济、生活等现状,及时更换明白卡。四是扎实开展精准识别工作。对大务村已脱贫的48户进行了认真摸底调查,落实了持续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效。本着“该进则进、该退则退原则”,对原有的56户贫困户进行再识别,做到了公开、透明、无异议。五是常态化开展“三同”活动。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组织全体干部带着感情、带着问题、带着措施加强对帮扶贫困户的直接联系服务,推进“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常态长效,每周三、四为集中到村到户开展帮扶工作,为贫困户、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送去了种子、肥料、衣服、被褥等生产、生活用品、慰问金等共计12000余元。贫困户房屋均已建好入住,产业发展稳定、收入有保障,扶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部门概况

昭化区防震减灾局属事业单位,下设3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科技监测股、震害防御股。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防震减灾局本年收入合计7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2万元,占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万元,占4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区防震减灾局本年支出合计7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8万元,占64%;项目支出28.17万元,占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8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78万元,增长5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15万元,增长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土海洋气象支出42.67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26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20(类)04(款)01(项)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4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4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审批关,杜绝超预算支出现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土海洋气象地震事务行政支出0.62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8.1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防震减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减少5.2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防震减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防震减灾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无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无省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二是单位资金较少,人员少,很多业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合规合理的使用资金。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0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0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0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0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本部门对柳桥水化地震前兆监测台站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存在的问题:对本项目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社会公众不知道本区有地震前兆监测台站。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加大台站建设项目的宣传,让全区人民知道区内有广元市唯一的水化地震前兆监测台站,从而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支出(206)是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20601)是反映各级政府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60102)是反映行政音准(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是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02)是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主要是基层科普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