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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28 12:53: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及站卡设置的协调和归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区交通建设计划完成投资5.6亿元,昭化区城区至广元快速通道、G542线昭化城区改建工程和红岩嘉陵江大桥相继全面完工并交付使用;S205线红岩嘉陵江大桥至挂旗河大桥段全面完成路基挡防、涵洞、边坡施工,正在摊铺级配碎石层;S205线环湖旅游公路射箭至红岩段完成设计,正进行项目招投标;三江新区昭化片区基础设施“两路一隧”建设项目采用PPP项目模式实施,目前正进行公开招标中的资格预审;柏林沟至文村、清水道路新建工程正在进行路基施工;邓家河嘉陵江大桥于4月正式开工建设,正在进行桥梁下部结构施工;虎跳嘉陵江大桥已完成设计招标,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张家乡作坊沟桥、黄龙乡新家沟桥分别于8月底完工、12月底主体完工;柏林沟镇三溪渡(八里湾)渡改桥、张家河渡改公路桥完成初步设计审查;配合柏林沟古镇创“4A”级景区,完成滨河路整治提升3公里、新建白马寺、岚湖广场旅游码头2个及实施郭家河入口形象标识建设及道路拓宽、沿线外部交通引导标识、车辆强制减速设施和红绿灯装置等,投入资金580万元。

在去年全面完成63个脱贫村通村道路建设任务的基础上,今年又重点在王磨片区、朝沙片区以及其他乡镇的偏远村组共下达脱贫攻坚村组道路建设任务两批,第一批于去年提前下达81.3公里,今年4月下达第二批任务,即新建村道1.6公里,加宽村道146.89公里,新建组道274.5公里,在2017年12月底已全面完成。

二、部门概况

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本年收入合计1835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58.3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1835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98万元,占2.55%;项目支出17890.35万元,占97.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58.3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346.33万元,下降1.8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58.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46.33万元,下降1.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12126.24万元,农林水支出617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98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决算为3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1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617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交通运输支出:支出决算为1212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1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7.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25.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5万元,占100%,国内接待批次53次,接待人次152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98万元,比2016年增加48.51万元,增长11.5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0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外交20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外交管理事务支出。

11.公共安全204(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

12.教育205(类)支出: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3.科学技术206(类)支出: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8.城乡社区21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9.农林水213(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0.交通运输(类)支出:指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务方面的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215(类)支出: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2.商业服务业216(类):指反映商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3.金融217(类)支出:指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24.国土海洋气象等22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22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26.粮油物资储备22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