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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商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28 12:53: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商务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区内相关政策措施,制订全区相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要求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4、承担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

6、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推动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

8、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对外商贸合作,负责外国和港、澳、台常设驻区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9、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10、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1、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12、管理我区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昭化区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3、规划全区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14、承担区内有关商务事项申办受理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市靠前。预计全年实现社消零21.9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1%,同比增长13.3%,增速居全市第1位;预计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15.7亿元,同比增长10%;新增入库限上商贸企业4家(含个体1户)和规上服务企业2家,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0%和100%,完成情况预计居全市第一位;预计实现外贸出口20万美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系昭化区首次独立全额完成市下达外贸出口任务。

2、电商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年内相继成功申报四川省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县项目和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为全区商务行业扶贫争取到位国家及省级项目资金2000万元。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省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县项目实施,超额完成市区下达商务发展及行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初步形成区、乡、村三级电商物流网络和实现“三有一能”目标(区乡村有服务机构,农民能通过网络购销)。

3、拳头品牌培育有进展。汽车4S产业园新入驻广汽本田、众泰、长城魏派、一汽大众、宝沃等5个品牌,为近年入驻最多的一年,汽车4S产业作为全区社消零增长重要引擎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发挥和巩固。进一步加强“昭化六特”系列产品培育,结合电商和产业扶贫工作,在城市商贸集中区、乡村旅游度假区建设“昭化六特”O2O展销体验总店1个、分点4个。结合农特产品开发,积极推动南方食品、三禾农业发展腌菜系列外贸产品,外贸实绩较去年增长近300%。

4、商贸促销有成效。积极组织企业就地开展“迎春购物月”等惠民促销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市场拓展“三大活动”7场次,“昭化六特”系列农特产品走向了更广阔的市场,挖掘变现社会消费潜力取得实效,2017年将是我区社消零增速连续居全市第一的第三个年头。

5、涉农扶贫建设工作成绩显著。扎实推动重点贫困村梅树乡春花村脱贫巩固和一般贫困村穿心村脱贫帮扶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环境风貌改造都有较大提升;结合省级电商示范县项目实施,统筹开展全区商务行业扶贫工作,积极推动临港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等新农村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部门概况

区商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商贸股、现代服务业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商务局本年收入合计239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2.06万元,占79.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占20.9%。

2017年区商务局本年支出合计124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17万元,占12.42%;项目支出1087.21万元,占87.5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88.8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053.74万元,增长472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省级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县项目500万、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15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1.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72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59.6万元,增长1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1.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万元,占0.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万元,占1.64%;医疗卫生支出4.44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7.32万元,占0.99%;农林水支出4.5万元,占0.6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07.5万元,占95.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商贸事务-招商引资: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商贸事务-其他商贸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3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57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5.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10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2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0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8万元,比2016年增加12.27万元,增长36.7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有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外交20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外交管理事务支出。

11.公共安全204(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

12.教育205(类)支出: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3.科学技术206(类)支出: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8.城乡社区21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9.农林水213(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0.交通运输(类)支出:指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务方面的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215(类)支出: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2.商业服务业216(类):指反映商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3.金融217(类)支出:指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24.国土海洋气象等22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22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26.粮油物资储备22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