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闭
你还可以输入40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28 12:53: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六是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决战决胜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深入推进“五镇建设”,圆满完成镇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2017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678万元,同比增长10%,完成本级税收108万元,消化债务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580元,同比增长13%。

脱贫攻坚显成效。一是全力抓好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农民夜校”和知客宣讲队伍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确保每户都有一个政策明白人。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制作标语50余幅。二是全力抓好住房建设。始终把建房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坚持整体动员,适度提前的思路,全面启动贫困户建(改)房工作。全年顺利完成94户农村土坯房改建任务,其中新建82户,改造12户,现已全部完工入住。易地搬迁工作承接了省、市、区的检查验收,得到了上级领导高度肯定。三是全力抓好产业发展。始终把产业发展作为脱贫重要支撑,全年兑付产业发展资金146万元,坚持因户制宜,做到一户一业。四是全力抓好精神扶贫。坚持以“四好村”创建为契机,深入开展“公民道德积分”、“六化”行动、“两好”创建、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自力更生美化家园。

城乡建设展新颜。一是道路建设取得新突破。注重交通、国土整理、水保等项目整体联动,硬化通村公路16.17公里,村道加宽9.6公里,维修整治毁损道路1.5公里,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二是农田水利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年整治山坪塘15口,新建微水池13口,整治渠道1600米,新增耕地50亩。7个村全面完成人饮工程建设,建减压池5个,彻底解决全镇群众饮水问题。完成商家梁村9组生猪养殖场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三是集镇建设取得新发展。招引民间投资500万元,新建星光幼儿园1个,引进社会资金400万元,新建福惠超市1个。积极争取项目资金695万元,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启动,铺设污水管网4900米。多方筹措资金 25万元,全面整治府顺街和垃圾填埋场,添置环卫设施,场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产业发展大突破。一是主导产业更强。始终把猕猴桃产业作为全镇主导产业,着力在巩固提升和新建拓展上下功夫。在镇猕猴桃技术推广站牵头下,邀请市区专家对现有1500亩猕猴桃“把脉”“就诊”,对症“开方”。对种植小户进行集中培训,提升种植技术,全面抑制溃疡病蔓延扩散。采取政府引导、支部推动、党员带动的方式,积极发动群众种植猕猴桃,全年共新栽植1000亩,建成示范园4个。2017年产商品果800吨,产值1120万元。二是特色产业更优。新建林业产业示范园1个,面积300亩。新建脆桃园1个,面积200亩。新建蔬菜种植园3个,面积800亩。发展稻田养鱼(小龙虾)2户,养殖面积约80亩。三是传统产业更好。在坚持环保先行的基础上,大力招商引资,新建2000头规模生态养殖园2个。稳步推行“1211”代养模式,全镇现有生猪养殖户812户,年出栏生猪3.4万头。全镇出栏肉鸡5.5万羽,存栏2万羽,年出栏肉牛200余头,年出栏肉羊2100只,存栏920只。打造粮油示范基地2个,面积2500亩,实现粮油总产量9200吨。成功创建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

民生事业上台阶。一方面在民生事业上狠下功夫。广南高速失地农民新参保134人,个人缴费124.08万元,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第六批次失地农民参保5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520人,参保率达11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863人,参保率达95%,全面完成全民参保登记任务。举办创业就业技能培训12期,培训3200 余人,新增创业22人,吸纳和带动就业210人。按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32.79万元,城镇低保45户51人、农村低保307户732人、“五保”户32人实现应保尽保,96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享受补贴。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全面达标,全年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镇儿童学前入园率和小学、初中入学率均达100%,教育教学质量位列全区前茅。先后举办庆“七一”、群众运动会等文体活动,1000余名群众广泛参与,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加区级群众文体活动。卫子镇代表队荣获全区柔力球比赛一等奖,全区“中鑫建业杯”第七届青少年歌手大奖赛组织奖。另一方面在生态建设上迈向新台阶。观看市区两级《阳光问政》从思到悟见行动,迅速组织人员全面排查辖区内污染源,沈家阁等养殖园区(场)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关闭一处1000头规模养殖场。把干净、整洁、有序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中之重,年内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一年来,民生事业快速健康有序地发展,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社会治理再夯实。一是抓实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法治创建为载体、依法治理为牵引,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创新乡村依法治理“三色档案”,厘清镇村权力边界,有效提升依法治理工作实效。卫子镇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沈家阁村被评为省级“四好村”,冯家岭村、板石沟村被评为市级“四好村”,新荣村被评为区级“四好村”。二是抓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围绕“小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镇”目标,把排查调处触角延伸至各方面、各层次,排查调处纠纷123件,调处率100%,接待来信来访65起124人次,受理来信来访反馈率100%。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主题,持续巩固“无邪乡镇”成果。规范运行社会防控网格化管理,强化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治理和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禁毒、国安等工作扎实推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目标。三是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巩固和完善。印发各类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200余份,制作标语30幅,开展宣传活动12次,举办培训班4期3800余人,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整合部门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检查8次,检查180余家单位,查出安全隐患23处,发出整改通知书20份,从源头消除事故苗头,全镇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

农村改革出实招。一是在深化农村改革上下功夫。全面启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行股权量化改革,5个非贫困村成立了股份经济联合社,2个贫困村成立了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责任有限公司。培育新型职业农民75人,发展家庭农场3个,成立农民专合社1个,培育有紧密利益联结的农业企业2个,规范流转土地900余亩。二是在优化发展环境上下功夫。持续深化“三大”便民服务模式,完善《卫子镇工作绩效手册》,明确了财务管理、目标管理、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明确要求镇、村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自觉做到“四要四不准”。坚持以“一办四中心”为依托,深化完善便民帮办模式,全方位展现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站新形象,为群众办理各种接件近2万件次,接件办理服务审批1.28万件,代转区级审批2650余件,为群众节约办事成本近20万元,群众满意率达100%。

同时,征兵、统计、保险、档案、文化等工作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二、部门概况

卫子镇政府按照上级编办要求,结合卫子镇实际,现设党委、人大、政府机关、财政所、妇联、综治办、村建所、劳动保障所、民政所、计生办、农业服务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等部门。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卫子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62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7.3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卫子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72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47万元,占84.8%;项目支出111.15万元,占1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9.62万元。与2016年808.6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79.03万元,下降10.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625.6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1万元,占23%;公共安全支出32.08万元,占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74万元,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9万元,占6%;医疗卫生支出37.74万元,占6%;城乡社区支出23.29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369.37万元,占51%;住房保障支出21.11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148.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人大事务23.64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4.57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0.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 支出决算为32.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交通道路管理8.08万元,国家安全24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 支出决算为1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群众文化10.17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决算为40.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8.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14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37.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3.0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72万元。

6. 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337.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农业83.35万元,林业18.96万元,扶贫2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209.25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2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8.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10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875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2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47万元,比2016年减少6.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4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没有加强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目标动态监控。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1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3个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项目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对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视不到位;二是项目前期预测、测算等申报程序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三是对项目管理的中期监控和后期满意度的落实不是很到位,仍然存在只求事做了钱支了,但没有真正做好公示等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的意义和作用的学习,在思想认识上把项目绩效评价切实与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行为相结合;二是加强对项目前期的规划、测算、申报等程序管理的规范化、公开化;三是认真落实项目中、后期的监控和公示等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把项目建设的惠民行政的社会效益性真正体现出来。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应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外交20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外交管理事务支出。

11.公共安全204(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

12.教育205(类)支出: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3.科学技术206(类)支出: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8.城乡社区21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9.农林水213(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0.交通运输(类)支出:指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务方面的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215(类)支出: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2.商业服务业216(类):指反映商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3.金融217(类)支出:指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24.国土海洋气象等22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22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26.粮油物资储备22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