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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张家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28 12:53: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张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拟定和执行我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人大报告财政决,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负责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张家乡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各项预算收支完成了当年的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二、部门概况

张家乡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政府单位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张家乡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11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7.9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张家乡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89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83万元,占81.03%;项目支出185.87万元,占20.7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17.97万元,较2016年收入1293.54万元减少175.57万元,减少13.57%,支出894.69万元,较2016年支出870.93万元增加23.76万元,增加2.7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0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3%。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0.93万元增加3.76万元,增长0.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4.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97万元,占24.69%;公共安全支出20.20万元,占2.3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7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2万元,占3.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1万元,占20.62%;农林水支出568.04万元,占64.94%;住房保障支出19.13万元,占2.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215.97万元。201010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为163.81万元;2010505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3万元;2010601财政事务支出决算为6.25万元;20131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21.2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0.20万元;2040212道路交通管理支出决算11.65万元;2040301行政运行8.55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7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27.72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5万元;2100101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决算为9.8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5.2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7.78万元。

6.农林水支出568.04万元;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51.14万元,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25.60万元。2130121农业结构调整支出决算6.51万元,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支出决算19.47万元,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决算支出3.62万元,2130201行政运行决算支出15.79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决算30万元,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决算45万元,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370.91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9.1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19.1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8.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99.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9万元,占99.5%。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接待人数490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张家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08万元,比2016年77.47万元增加51.61万元,增长27.8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张家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张家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绩效评价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仍然存在对绩效评价重视不够的问题,认为资金支付出去了,绩效评价可有可无;二是对预算执行的重视仍然不到位,对预算约束力的约束性仍然未能适应,部门领导和职员对财务上执行的预算管理行为仍然存在不理解不支持等各种误会;三是对内控制度的执行不够,执行效果不理想,对资金使用管理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对个别项目资金的安排拨付通过三重一大制度上会的工作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学习业务,加强对项目和部门绩效评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要把绩效管理与项目建设、部门支出管理等有机结合;二是认真学习预算法,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管理,让预算切实深深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当中去,让预算约束性真实体现在财政管理之中;三是认真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加强财务人员的技能水平,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执行各种管理环节,切实把内控制度落实好,把资金管理的日常业务做到最好,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