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环卫所主要负责主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国道212线、省道202线、工业园区以及昭化镇、柳桥乡、拣银岩社区街道办的部分公共场所和城乡结合部近70余万平方米区域的清扫作业和环卫管理;负责日产60余吨垃圾的清运、9座公厕的日常管理保洁、2座垃圾中转站的清运管理、1座大型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填埋场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主城区、元坝镇、紫云乡、柳桥乡、荣山镇、工业园区、拣银岩社区街道办事处)、1.2万米交通护栏的清洗、长滩河及主城区河道沟渠共35.2万平方米的水域保洁;负责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负责规划区内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环境卫生的监察管理工作。坚持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尺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极力创建干净舒适让市民满意的生活环境,建立了“机扫、冲洗、普扫”相结合、生活垃圾上门收集、监管人员巡回检查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主城区多措施降尘。责令在建大型工地修建凼砂池,对卡尔城西路口破损路段实施洒水保湿;加大路面机扫和隔离栏清洗频次,路面由每天1轮清扫调整为至少2 轮清扫,隔离栏清洗不再设定时间,根据实际需要,雨后天晴即刻清洗。
2.落实责任制,划分责任区。东至平乐景区,南至乔家坡,西至泉坝村,北至3762油库及轻管所,全部实行分段定人、按职定岗。工作上做到了分工不分家,既抓住重点,又互相协作,集中精力,在管理和服务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充分发挥机械化作用,实行人机结合高效率作业。以实际需要核实岗位配备清扫保洁人员。主城区街道实行两班作业,清扫保洁不留空当,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无卫生死角,河道水域无白色污染。116人常年工作在环卫一线全天候清扫保洁,区环卫所抽派专人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主要街道及路段使用大型扫地车、高压冲洗车、大型洒水车进行清扫冲洗,车辆无法到达的地方用人力清扫。
4.极力支援乡镇清洗要求。合理调整主城区作业班次,错时作业,最大限度满足乡镇重要现场活动需求,一年来分别派出机洗队伍支援昭化、大朝、元坝等乡镇达20批次。
5.及时清运垃圾,消除不良气味和蚊蝇滋生场所减少二次污染。加强每日对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放置点的冲洗、消毒,及时收运垃圾,及时清洗果皮箱,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认真落实日常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制度,加强对垃圾运输途中防洒漏管理,防止在收运中因污水滴漏、飘洒造成二次污染。
6.科学进行垃圾填埋和无害化处理。2017年垃圾日均处理量达 65吨;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总体上比较稳定。一年来,我场加强渗滤液处理运行管理,进一步强化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完好率达到99.5%以上,有力保障了渗滤液收集、排放系统和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完成了1万㎡粘土和1万㎡膜的覆盖、平整垃圾处理作业面、排洪沟开挖工程及1万多平方米的绿化工程和光纤改造工程。实现了填埋作业全年有序、规范、高效运行,圆满完成了全年生活垃圾处置任务。
7.合理规划分片区建立环卫休息室。在欧家河、轻管所、紫云路、红土垭片区租赁临街门店建设环卫工人休息室4座,购置饮水、取暖设施等设施以供环卫工人歇脚。
【两学一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全年党建工作重点,层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出台了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制定了支部学习计划和党课计划。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10次,开展专题讨论3次,集中学习21余次,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讲党课8次,开展知识测试4次,开展了“双重温” “党员众筹” “固定党日”“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等系列活动,实现了学习教育全覆盖。
【精准扶贫】深入贯彻区委关于集中力量决战决胜扶贫攻坚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全面落实生态扶贫攻坚任务实开展“双联”工作,对结对帮扶的磨滩镇碧松村开展结对帮扶,成立了1个帮扶队,全体党员干部结成帮扶23对,帮扶慰问10余次。
【队伍建设】认真加强学习教育,适时组织职工开展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方面学习,努力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的精神。关心职工生活冷暖,努力做好劳动保障。同时积极开展节日慰问。全年探望生病职工32人次,把对职工的关心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患病职工的精神上得到了慰藉,生产一线的职工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排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同时狠抓安全生产教育。始终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每月定时召开安全例会,与所有临聘人员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的开展。
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2017 年更换了垃圾桶200个、果皮箱170个,维修150个。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昭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成立于1991年,隶属于广元市昭化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为差额拨款的股级事业单位。2009年,升格为副科级,为财政一级预算全额拨款独立法人二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广元市昭化区城乡建设和规划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法人二级事业单位。2012年5月,隶属于广元市昭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法人二级事业单位。2013年3月,隶属于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昭化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法人二级事业单位。
环卫所所共有事业编制18人。其中:管理人员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事业工勤12人、实有在职工人9人,退休工11人。按财政供给率分,均为财政全额供给。环卫所离退休人员11 人,均为事业人员。
长期聘用合同工110人、临时聘用零工6人。金额来源为财政本级配套公益性岗位资金。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财股、创卫办、车辆管理股、业务收费股、卫生监察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环卫所本年收入合计38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2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环卫所本年支出合计38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0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环卫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88.2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9万元,下降0.8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环卫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21万元,增加11.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09万元,用
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31.69万元,占85.69%;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9.09万元,占2.35%;医疗卫生支出6.93万元,占1.79%;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39.38万元,占10.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
2.教育无: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
3.科学技术(类)无: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无: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6.9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环卫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9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6.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8.84万元、津贴补贴4.02万元、绩效工资35.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6万元:其中生活补助8.48万元、奖励金0.06万元、住房公积金9.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4万元。
公用经费223.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6万元、印刷费5.39万元、手续费0.19万元、水费1.47万元、电费14.4万元、邮电费4.62万元、差旅费4.33万元、维修(护)费10.49万元、租赁费1.46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劳务费89.12万元、专用材料费30.29万元、专用燃料费11.98万元、工会会费支出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环卫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7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89万元,下降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53万元,较2016年下降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9万元,下降5.68%。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53万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8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检查专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特种垃圾车21辆、垃圾场装载机1台、挖掘机1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53万元。主要用于清运垃圾、填埋垃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4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30人,共计支出1.4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厂家技术人员培训指导工作、各县区环卫工作业务交流、来人来访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环卫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环卫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环卫所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指上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审计方面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审计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