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致力精准识别,打赢脱贫攻坚第二仗。通过新一轮的再识别、回头看和信息比对,全乡清退34人(其中死亡10人),新增24人(其中整户5户14人),全乡精准识别建卡贫困户锁定为320户1003人,做到了符合标准一户不漏,不合标准全部清理。乡党委政府以脱贫攻坚为重点,党政领导挂帅,实行“挂图作战”,精心规划部署,周密安排落实,强化督查督办,全乡累计完成237户798人(其中,2014年23户52人;2015年62户218人;2016年48户165人;2017年104户363人)的减贫任务,明水村脱贫退出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和第三方评估,水磨村户脱贫顺利通过市区验收。进一步规范了脱贫攻坚村档案、“六个一”帮扶档案、户档案资料,做到了贫困户一户一档,一档两袋,贫困村退出档案资料痕迹化。全年为160户建卡贫困户发放贷款490万元,完成了全乡8个村的人饮工程建设,新建供水厂2座,供水中转站4个,有效解决了全乡1243户4322人的饮水难问题(其中贫困户204户652人)。2017年脱贫户建房69户,现已全部入住达标,实现住上好房子目标。标准化打造明水村二社美丽新村居民点1个,新建微田园236户。完成了明水村360平方米、水磨村278平方米的村级活动阵地的规范化建设任务,文化室、卫生室、便民服务代办站、网络建设全面达标。水磨村风貌塑造项目覆盖全村166户群众,其中贫困户76户,现已完成100余户的风貌塑造工程。水磨3社、5社居民聚居点建设项目正在实施,覆盖两个社60余户群众,其中贫困户18户。高质量完成明水村、水磨村柑橘产业示范园1500亩,实现“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目标。明水水磨两个建卡贫困村集体经济率先完成公司注册运营,围绕产业建立农资综合超市,向农户提供农药、农膜、化肥、疫病防治、技术保障和市场销售服务,明水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人均近30元,水磨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人均15元。以双创、四好村创建为目标,以“三大主题教育”、“六化”行动和“农民夜校”为载体,强化党员、干部、群众教育,党风、民风持续好转。一年来,全乡上下齐心协力,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易地搬迁、安居扶贫、幸福美丽新村、道路、水利、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村级活动阵地等各项脱贫目标,下足绣花功夫打赢脱贫攻坚第二仗。
2.致力安居扶贫,改善住房条件。一是利用各级政策加强对贫困户的引导,通过外出学习参观、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推进安居房建设。二是结合移民搬迁安置、土坯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全面落实安居扶贫工程建设。全年土坯房改造完成219户(其中贫困户96户),现已竣工入住191户,在建28户,全年拆除各类旧房345户,全年累计拨付建房补助资金1388.8万元。对全年建卡贫困户及非贫困建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下达《安居建房工程超面积整改告知书》128份。三是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强化安居工程技术培训和政策宣传。对15个农村个体建筑工匠进行了年度检审、培训,对农村建房农户集中培训1500余人次,开展政策宣讲7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余份。
3.致力基础先行,夯实基础设施。一是农村交通建设取得新跨越。全乡交通项目硬化社道公路2.86公里,完成两个贫困村村道加宽2.9公里,新建泥结石道路5公里;对全乡现有硬化的村道83.6公里进行路面培土加宽,建立健全了公路日常养护机制,进出乡境无断头路,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二是农田水利建设取得新跨越。通过小农水、部门帮扶、当家塘整治等项目实施,全乡整治山坪塘14口,整治配套渠系5.2公里。全面完成全乡8个村的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社社通上自来水,覆盖率达98%,有效解决了部分群众长期饮水难问题。三是土地整理项目全面实施。高照村、水磨村、红林村、普照村四村国土整理项目共投资1700余万元,用于土地整理2500余亩,硬化出行道路26.5公里,硬化生产道路8.1公里,整治山坪塘10口、蓄水池15口,配套渠系建设10.7公里。
4.致力产业优先,拓宽增收途径。一是搭建产业平台。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帮扶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快传统农业升级改造,按照“公司+基地+农户”运作模式,着力完善产业园区基础配套,重点打造规模化、标准化种养产业示范园。二是做大做强畜牧产业。依托铁骑力士集团,全乡“1211”生猪代养累计达11户,其中500头以上2户,年出栏生猪4400头。稳固提升“绿川”、“博鹏”等生猪家庭农场4个,发展优质黑猪、生态绿色野香猪,年出栏达450头以上,全乡全年出栏生猪30000头。狠抓土鸡产业培育,依托宇汇农业公司土鸡孵化基地,成立了黄龙乡土鸡养殖协会,以“协会+贫困户”的模式大力推广土鸡养殖,免费为122户贫困户发放“脱温土鸡苗”1.5万余羽,引领全乡大力发展林下土鸡养殖,打造“剑门土鸡”绿色生态品牌,培育出明水土鸡养殖示范园区1个,全年出栏土鸡37万余羽。三是林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依托退耕还林后续政策,采取“核桃+中药材”模式狠抓林产业发展,稳固核桃产业1200余亩。加强了对高照村50亩“红豆杉”、普照村50亩无刺花椒、水磨100亩灵芝中药材的技术指导及日常管理工作。采取“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种植模式,依托一亩田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全乡种植急性子、虎杖、夏枯草、前胡等中药材1800余亩,种植户达320户,其中贫困户78户,实现产值300余万元,为群众增收致富寻找到了新的有效途径。四是特色水果产业突破性发展。依托明水、水磨、黄金、陵江四村低海拔区域,标准化栽植爱嫒、大雅、沃柑等近2000亩,覆盖建卡贫困户193户,明水村、水磨村以柑橘为主的“一村一品”脱贫奔康产业格局初步形成,基本实现户户全覆盖。今年强化了明水、黄金、陵江柑橘产业园的管护,新培育水磨村5、9社500余亩柑橘产业示范园1个。明水猕猴桃已初挂果,实现产量8吨,产值11万元。高照村栽植脆红李300余亩,长势良好,2018年有望初见成效。五是提升实用技术学习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先后对5批次400余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协调省农科院、市区专家到村开展柑橘技术培训,组织种养大户、致富带头人外出考察学习农业生产技术和发展经验。
5.致力功能配套,完善场镇基础建设。在项目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我们坚持“勒紧裤带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用在搞基础建设上,用在搞发展上,完成场镇3个文化广场建设,配套安装体育健身器材。完成农贸市场建设,场镇光亮、绿化美化,场镇整体形象得到很大提升。完成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治,场镇污水全部集中管网式收集,污水处理厂已正式投入运行。场镇天然气安装110户,实现正常用气。太平居民点天然气、自来水、污水处理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部门概况
黄龙乡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固定资产总额 235.45万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黄龙乡本年收入合计71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3万元,占100%;2017年黄龙乡本年支出合计58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25万元,占84.57%;项目支出89.81万元,占15.4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黄龙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28.75万元。与2016年896.4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32.26万元,增长14.7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585.04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8万元,减少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05万元,占35.92%;文化与传媒支出1.16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2万元,占6.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7万元,占4.29%;农林水支出291.66万元,占50.11%;住房保障支出18.7万元,占3.2%。(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决算数为209.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64.16万元,完成预算100%。
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17年决算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2017年决算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决算数为36.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民政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6.4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7年决算数为24.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9.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1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91.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农业、2017年决算数为62.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为:
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4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业结构调整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8.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道路建设:2017年决算数为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林业-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9.08万元,完成预算100%。
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综合改革、2017年决算数为176.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为:
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3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143.7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32.46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2.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8.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完成预算99.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8.98万元相比减少0.59万元,下降6.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6.5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二是尽可能的不到营业性餐厅就餐,绝大部分就餐都安排政府食堂就餐,降低了接待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9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8.3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8批次,1585人,共计支出8.3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减少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2017年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41万元,比2016年116.16万元减少7.75万元,减少6.6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民政府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0(套)。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外交20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外交管理事务支出。
11.公共安全204(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
12.教育205(类)支出: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3.科学技术206(类)支出: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8.城乡社区21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9.农林水213(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0.交通运输(类)支出:指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务方面的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215(类)支出: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2.商业服务业216(类):指反映商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3.金融217(类)支出:指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24.国土海洋气象等22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22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26.粮油物资储备22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